[发明专利]γ-和δ-生育酚及其衍生物作为辐射防护剂的医药用途有效
申请号: | 201210232249.6 | 申请日: | 2012-07-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2015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5 |
发明(设计)人: | 余祖胤;王丽梅;杨日芳;丛悦;柳晓兰;善亚君;张刘珍;从玉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61K31/355 | 分类号: | A61K31/355;A61P3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永新同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76 | 代理人: | 栾星明 |
地址: | 100850***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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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医药用途 抗辐射 生育酚 损伤 造血功能损伤 辐射防护剂 血液白细胞 药物组合物 放射损伤 辅助治疗 化疗药物 新型辐射 防护剂 工具药 异构体 通式I 应用 放射 升高 肿瘤 研究 | ||
1.δ-生育酚琥珀酸酯或δ-生育酚马来酸酯在制备用于提高接受辐射的哺乳动物中外周血白细胞、血小板和红细胞数量的药物中的用途。
2.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辐射包括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其中电离辐射包括α辐射,β射线,γ射线,x射线,中子或其混合物。
3.权利要求2的用途,其中所述辐射包括下列情况:急性致死剂量的电离辐射、急性亚致死剂量的电离辐射、慢性低剂量的电离辐射、急性致死剂量的非电离辐射、急性亚致死剂量的非电离辐射和慢性低剂量的非电离辐射。
4.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进一步包括一种或多种药剂学上可接受的媒介载体。
5.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进一步包括稀释剂。
6.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通过选自以下的方式给药:皮下注射,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口服,直肠给药,阴道给药,鼻腔给药,透皮给药,结膜下给药,眼球内给药,眼眶给药,眼球后给药,视网膜给药,脉络膜给药,和鞘内注射。
7.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具有选自以下的剂型:溶液,乳剂,纳米颗粒,片剂,胶囊,丸剂,吸入剂、凝胶剂,粉剂,栓剂,悬浮液,乳膏剂,胶冻剂和喷雾剂。
8.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为微乳剂。
9.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为亚微乳剂。
10.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为含片。
11.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在暴露于辐射前两周内、暴露于辐射期间,和/或暴露于辐射后两周内连续给药。
12.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在暴露于辐射前3天内、暴露于辐射期间,和/或暴露于辐射后3天内连续给药。
13.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在暴露于辐射前24小时和/或暴露于辐射后2小时内给药。
14.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与辐射防护剂联合应用或先后应用。
15.权利要求14的用途,其中所述辐射防护剂选自以下组中:尼尔雌醇、雌三醇、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白细胞介素11、干细胞因子、白细胞介素12、白细胞介素1、白细胞介素3、白细胞介素8、FLT3-配基、CBLB502和WR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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