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硫酸化废棉绒生产微晶纤维素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42678.1 | 申请日: | 2012-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476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24 |
发明(设计)人: | 钱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钱军 |
主分类号: | D21C5/00 | 分类号: | D21C5/00 |
代理公司: | 石河子恒智专利代理事务所 65102 | 代理人: | 李伯勤 |
地址: | 8332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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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硫酸 棉绒 生产 纤维素 方法 | ||
1.一种用硫酸化废棉绒生产微晶纤维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硫酸化废棉绒中掺入木质粉,与硫酸化废棉绒一同进行加工处理生产微晶纤维素,将硫酸化废棉绒与木质粉的混合物加入清水中搅拌均匀后浸泡6小时以上,之后进入之后进入清洗、干燥、粉碎和过筛工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硫酸化废棉绒生产微晶纤维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浸泡为10~24小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硫酸化废棉绒生产微晶纤维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浸泡为10~12小时。
4.根据权利要求1 、2或3所述的用硫酸化废棉绒生产微晶纤维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入清水的量以淹没硫酸化废棉绒与木质粉的混合物料为准。
5.根据权利要求1 、2或3所述的用硫酸化废棉绒生产微晶纤维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硫酸化废棉绒与木质粉的配合比为:100重量份硫酸化废棉绒中掺入10~15重量份木质粉。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硫酸化废棉绒生产微晶纤维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硫酸化废棉绒与木质粉的配合比为:100重量份硫酸化废棉绒中掺入10~15重量份木质粉。
7.根据权利要求1 、2或3所述的用硫酸化废棉绒生产微晶纤维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的木质粉为木材加工厂中产生的锯末。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硫酸化废棉绒生产微晶纤维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的木质粉为木材加工厂中产生的锯末。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硫酸化废棉绒生产微晶纤维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的木质粉为木材加工厂中产生的锯末。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硫酸化废棉绒生产微晶纤维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过筛后,回收最后未通过筛的物质,投入到下一轮的硫酸化废棉绒与木质粉的混合物浆料的浸泡中继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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