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内灯箱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44196.X | 申请日: | 2012-07-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448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24 |
发明(设计)人: | 何德平;陈中云;李宏逃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49/64 | 分类号: | B29C49/64;B29L22/00 |
代理公司: | 张家港市高松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9 | 代理人: | 孙高 |
地址: | 215600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灯箱 | ||
1.一种内灯箱,包括为箱体结构的本体,本体的两侧设置有风口,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的内部设置有隔板,隔板将本体内部分隔成上箱体和下箱体,并且将两侧风口分隔成上风口和下风口,上箱体中设置有上风机,上风机的引风口与上箱体的外部相连通,下箱体的外部设置有下风机,下箱体与下风机的出风口相连通,下风机的引风口通过管路与冷空调的出风口相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内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箱体中设置有两个调节器,两个调节器分别设置在下风口处,调节器包括旋转盘,旋转盘上设置有调节板,调节板的端部位于下风口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244196.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气压冲床
- 下一篇:具有氟化碳阴极材料的混合物的非水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