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炭基污水净化剂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51428.4 | 申请日: | 2012-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307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发明(设计)人: | 林振衡;康全德;闫永峰;苏天增 | 申请(专利权)人: | 商丘三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1/28 | 分类号: | C02F1/28;C02F1/54;C02F1/50 |
代理公司: | 郑州红元帅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17 | 代理人: | 徐皂兰 |
地址: | 476000 河南省商***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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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污水 净化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污水净化剂,具体说是一种炭基污水净化剂。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水体污染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健康。因而,污水净化处理问题日益得到重视。但由于经济条件和诸多客观条件制约,城乡污水仅有部分得到治理,还有很多污水特别是部分生活污水,无法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直接排入沟渠、河流,形成大量污水河、臭水沟现象;城乡大量垃圾的堆弃、农业废弃物的腐烂、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等面源污染物,随雨水冲刷流入河流和渗入地下,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污染,施入农田的化肥有50%~80%流入江河、湖海和渗入地下水体中。近年来出现的太湖蓝藻爆发事件、滇池污染事件均是水富营养化污染造成的。现实中还不时出现污染突发事件,像2006年出现的松花江污染事件、牡丹江污染事件。目前的污水净化处理技术主要是把污水引入污水处理设施,通过絮凝、沉淀、分离等工艺进行净化处理,而上述这些被污染水体由于条件限制或者由于数量巨大,无法通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而采用活性炭等净化剂处理成本过高,难以实施。因此,上述被污染水体的处理成为一个技术难点。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炭基污水净化剂,使用简单方便、经济,直接撒入被污染水源即可进行净化处理,以解决目前被污染沟渠、河流、湖泊和无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污水及水污染突发事件等被污染水体的净化处理难题。
实现本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按生物质炭粉50—80质量份,木醋液25—65质量份,采用常规混合方法混配而成。根据处理污水的不同种类,可以添加增效剂2—10份进行混配,所述的增效剂是聚合硫酸铁或聚合氯化铝或聚丙酰胺或羧甲基淀粉。
生物质炭是利用生物质通过高温炭化获得的一种多孔炭,具有很强的“物理吸附”、“化学吸附”功能和脱色、除臭作用;其除以碳元素为主要成分外,还含有钾、镁、钙、钠、硅的氧化物,具有杀菌消毒和催化部分有机物分解、降解作用。木醋液是在生物质热解炭化过程提取的一种液体物质,含有多种具有除臭、杀菌、抗菌和絮凝功能的有机化合物。生物质炭粉与木醋液混配后,部分物质生成新的络合物,与炭的吸附性和木醋液中的其它有机化合物协同作用,可有效提高净化污水的功能作用。
本发明产品用量根据污水、废水的污染程度来决定,按污水与净化剂比例,一般使用量为1000-3000︰1。
本发明的积极效果是:对被污染水体中有害物质具有很强的吸附、絮凝作用和转化、分离、沉淀作用,并具有良好的杀菌、抗菌和除臭、脱色作用,可有效消除被污染水体中的污染物,使水体得到净化;(1)为被污染的沟渠、河流、湖泊及水污染突发事件等无法采用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净化的污水,提供了一条新的净化处理技术途径;(2)采用本发明的净化剂,不需要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撒入污水中即可进行净化,使用方便、快捷、经济;(3)为暂时无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污水净化,提供一种便捷、经济的处理方式;(4)产品使用无毒无害,适应范围广。
具体实施方式
配方1:生物质炭粉55份,木醋液50份,混配均匀。
配方2:生物质炭粉70份,木醋液40份,混配均匀。
配方3:生物质炭粉60份,木醋液45份,混配均匀。
配方4:生物质炭粉75份,木醋液30份,聚合硫酸铁6份,混配均匀。
配方5:生物质炭粉65份,木醋液40份,聚丙酰胺3份,混配均匀。
以上配成炭基污水净化剂,按污水与净化剂1000︰1、1500︰1、2000︰1、2500︰1、3000︰1的质量比,对不同污染物含量超标污水进行净化实验。按不同比例分别将净化剂均匀撒入污水样表面,经3天时间后对净化水体进行检验,均符合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B标准要求,其中部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指标达到一级标准的A标准要求。污水变为清澈透明、无色无味,COD、BOD去除率均达70%以上。
表1、表2分别为采用配方2、配方4对不同污水所做的净化处理实验结果。
表1 配方2实验结果
表2 配方4实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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