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视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210257589.4 | 申请日: | 2012-07-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817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2 |
发明(设计)人: | 钱大卫;陈玉书;林炜佑;罗基宏;张禄洪 | 申请(专利权)人: | 利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31 | 分类号: | H04N21/431;H04N21/472;H04N5/45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臧建明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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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 装置 | ||
1.一种电视装置,其特征在于:
一数据接收单元,连接一网络,用以接收一数据;
一电视接收单元,连接一电视信号源,用以接收一电视信号以产生一电视视频;
一储存单元,用以储存一条件;
一处理单元,连接该数据接收单元以及该储存单元,该处理单元根据该条件获取该数据以产生一特定数据;
一驱动单元,连接该处理单元以及该电视接收单元,用以产生一第一显示窗显示该特定数据以及一第二显示窗显示该电视视频;以及
一显示单元,连接该驱动单元,用以显示该第一显示窗以及该第二显示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含一信号接收单元,连接该处理单元用以接收一设定信号,该设定信号用以设定该条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储存单元还储存一警示条件,该处理单元比较该特定数据符合该警示条件时,产生一警示数据用以显示于该第一显示窗。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条件包含设定该特定数据输出的方式,包含:该特定数据的显示位置、该特定数据的显示数量、该特定数据的更新频率、该特定数据的显示字型、该特定数据的显示颜色,或以上方式的组合。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条件包含设定该第一、第二显示窗输出的方式,包含:显示的位置,或显示窗的尺寸。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信号接收单元还包含接收一控制信号,该控制信号用以控制该电视装置的电视功能。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含一遥控器用以发送该设定信号或该控制信号。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单元以画中画或画外画方式显示该第一显示窗以及该第二显示窗。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处理单元还包含根据该特定数据产生一特定数据图形用以显示于该第一显示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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