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建筑施工现场可重复使用的吊塔底层防攀爬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259204.8 | 申请日: | 2012-07-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002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30 |
发明(设计)人: | 陈年军;李运闯;刘岩;张乔官;费晓华;夏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一局华中建设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G21/32 | 分类号: | E04G21/3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004 | 代理人: | 朱丽岩;白云 |
地址: | 100161 北京市丰台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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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建筑 施工现场 重复使用 底层 攀爬 装置 | ||
1.一种建筑施工现场可重复使用的吊塔底层防攀爬装置,包括连线呈正方形的四个地面基础(1),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施工现场可重复使用的吊塔底层防攀爬装置为标准件构成的组合装配式钢结构框架,由分别固接在所述四个基础(1)上的一根立柱(2),所述每根立柱(2)上都设有五层连接支臂(2-1、2-2、2-3、2-4、2-5),所述任意一层连接支臂(2-1)或(2-2)或(2-3)或(2-4)或(2-5)均设有平行处在相邻柱面且相互成90°的两个支臂,所述四根立柱(2)由四根桁架梁(3)通过第一层连接支臂(2-1)连接构成四边形地梁(3-1),由三根桁架梁(3)通过第二层连接支臂(2-2)连接构成钢结构框架两侧及后面的下中间梁(3-2),由三根桁架梁(3)通过第三层连接支臂(2-3)连接构成钢结构框架两侧及后面的上中间梁(3-3),由四根桁架梁(3)通过第四层连接支臂(2-4)连接构成四边形下层屋面梁(3-4),由四根桁架梁(3)通过第五层连接支臂(2-5)连接构成四边形上层屋面梁(3-5),所述钢结构框架前面两根立柱(2)上的所述第二层连接支臂(2-2)和第三层连接支臂(2-3)分别连接有结构横梁(3-6、3-7),所述钢结构框架前面的地梁(3-1)、结构横梁(3-6、3-7)中间部位设有门框(4),所述门框(4)上安装有门(5),所述下层屋面梁(3-4)和上层屋面梁(3-5)之间连接有斜支撑(7)和立杆(8),所述上层屋面梁(3-5)或者下层屋面梁(3-4)前后方向的两根桁架梁(3)之间通过连接件(9)对称连接两根长辅助梁(10),所述两根长辅助梁(10)之间通过连接件(9)对称连接两根短辅助梁(11),所述两根长辅助梁(10)以及两根短辅助梁(11)在中点处通过连接件(9)由短梁(12)分别连接在所述四根桁架梁(3)上形成上层屋面结构或者下层屋面结构,所述钢结构框架四周固接铺设有钢筋网(13),所述上层屋面结构的上表面铺设有防坠物脚手板(14),所述下层屋面结构的上表面铺设有彩钢板(15)共同组合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现场可重复使用的吊塔底层防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2)、桁架梁(3)、结构横梁(3-6、3-7)、门框(4)、门(5)、斜支撑(7)、立杆(8)、连接件(9)、长辅助梁(10)、短辅助梁(11)、短梁(12)分别各自为材料以及尺寸规格统一具有互换性的标准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筑施工现场可重复使用的吊塔底层防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2)由其底端焊接的柱脚底板(16)通过锚固在基础(1)上的螺柱(17)固接在所述基础(1)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施工现场可重复使用的吊塔底层防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五层连接支臂(2-1~2-5)均焊接在所述立柱(2)上,所述桁架梁(3)通过标准螺栓固接在所述立柱(2)的所述连接支臂(2-1)或(2-2)或(2-3)或(2-4)或(2-5)上,所述结构横梁(3-6、3-7)通过标准螺栓固接在所述立柱(2)前面的所述连接支臂(2-2)或(2-3)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建筑施工现场可重复使用的吊塔底层防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9)焊接在所述长辅助梁(10)、短辅助梁(11)、短梁(12)两端,所述连接件(9)通过标准螺栓与所述桁架梁(3)、长辅助梁(10)、短辅助梁(11)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建筑施工现场可重复使用的吊塔底层防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脚手板(14)为50mm厚的木板。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建筑施工现场可重复使用的吊塔底层防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门(5)上设有门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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