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视机机架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67932.3 | 申请日: | 2012-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777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14 |
发明(设计)人: | 季开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傲海精密钣金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1/00 | 分类号: | F16M11/00 |
代理公司: | 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5 | 代理人: | 东楠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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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机 机架 | ||
1.一种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机架包括基底、自基底竖直向上延伸的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所述第一支撑杆上设有第一放置台,所述第二支撑杆上设有第二放置台,所述电视机机架还包括同时设置于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上的第三放置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机架还包括连接第一支撑杆顶部和第二支撑杆顶部的连接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放置台和第二放置台通过一扣环分别和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放置台和第二放置台分别能在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上上下移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放置台位于第一放置台和第二放置台的下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机架还包括同时设置于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上的用以固定电视机的固定机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位于第一放置台和第二放置台的上方。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放置台和第二放置台为圆形,第三放置台为矩形。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下面设有若干个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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