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金耳提取物在化妆品中的应用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69169.8 | 申请日: | 2012-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657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2 |
发明(设计)人: | 陈媛祺;姜银凤;吴越;陆泽安;郑赛华;鲁楠;张文娟;金日昇;吕骏;马来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9 | 分类号: | A61K8/99;A61Q19/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张静 |
地址: | 20008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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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提取物 化妆品 中的 应用 | ||
1.金耳提取物在化妆品中的应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选自:保湿化妆品、具有保湿功效的抗炎症化妆品,具有保湿功效的抗衰老化妆品或具有保湿功效的美白化妆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是以下形式:香皂、洗面奶、沐浴露、柔肤水、护肤啫喱、护肤乳液、护肤霜、精华液、眼霜、面膜、气雾或喷雾形式。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还包含化妆品领域可接受的辅料。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领域可接受的辅料选自:溶剂、增溶剂、防腐剂、抗氧剂、pH调节剂、促渗剂、脂质体、保湿剂、增稠剂、螯合剂、肤感调节剂、表面活性剂、乳化剂、推进/抛射剂、香精、色素,以及其他功效添加剂。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金耳提取物的使用浓度可以是0.01mg/ml至20mg/ml。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金耳提取物的使用浓度可以是0.01mg/ml至10mg/ml。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金耳提取物的使用浓度可以是0.015mg/ml至5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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