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210275278.0 | 申请日: | 2012-08-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725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14 |
发明(设计)人: | 师建国;刘飞虎;张燕;田玉梅;刘祥芹;李炜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
主分类号: | A61K36/804 | 分类号: | A61K36/804;A61K36/8945;A61K36/8964;A61K36/8994;A61K36/888;A61P25/18;A61K33/26 |
代理公司: | 西安通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200 | 代理人: | 陆万寿 |
地址: | 710061***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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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治疗 精神分裂症 中药 组合 | ||
1.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质量份数计,包括以下组分的原料药:
龙胆草1~90份、柴胡1~50份、生地1~90份、磁石1~240份和丹参1~60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质量份数计,还包括以下组分的原料药:
炒枣仁1~90份、白芷1~90份、茯苓1~50份、钩丁1~60份、山药1~90份、肉豆蔻1~90份和女贞子1~50份。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质量份数计,还包括以下组分的原料药:
陈皮1~30份、薏苡仁1~20份和泽泻1~50份。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质量份数计,包括以下组分的原料药:
山药1~90份、肉豆蔻1~90份、女贞子1~50份、知母1~30份和肉桂1~10份。
5.如权利要求2~4任何一项所述的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质量份数计,还包括以下两种组份之一的原料药:
第一组份:甘草1~30份、白术1~30份、石菖蒲1~30份、合欢皮1~30份、川芎1~30份和厚朴1~30份;
第二组份:钩丁1~60份、龙眼肉1~30份、丹皮1~30份、五味子1~30份、牛膝1~30份和茯神1~30份。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质量份数计,包括以下组分的原料药:
龙胆草2~80份、柴胡5~40份、生地2~90份、磁石10~200份、丹参10~50份、炒枣仁2~80份、白芷2~85份、茯苓3~40份、钩丁2~40份、山药2~80份、肉豆蔻2~80份和女贞子3~40份。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质量份数计,包括以下组分的原料药:
龙胆草2~80份、柴胡5~40份、生地2~90份、磁石10~200份、丹参10~50份、炒枣仁2~80份、白芷2~85份、茯苓3~40份、钩丁2~40份、山药2~80份、肉豆蔻2~80份、女贞子3~40份、知母2~30份、肉桂1~10份、陈皮1~30份、薏苡仁1~20份和泽泻2~50份。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质量份数计,包括以下组分的原料药:
龙胆草90份,柴胡45份,生地90份,磁石240份,丹参30份,炒枣仁90份,白芷30份,茯苓50份,钩丁30份,山药90份,肉豆蔻45份和女贞子30份。
9.如权利要求1~7任何一项所述的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将各味原料药按质量份配比后,加水煎煮至其体积浓缩为1/4~1/5,得到煎煮的提取物,直接服用;
或者以煎煮的提取物作为有效成分,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丸剂、胶囊剂、片剂、散剂、颗粒剂、汤剂或口服液。
10.权利要求1~7任何一项所述的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在制备针对精神分裂症和/或消除幻觉的药物的应用;
或者在制备调节神经递质的药物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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