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干扰素α受体1抗体及其用途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75528.0 | 申请日: | 2005-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635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09 |
发明(设计)人: | 约瑟芬·M·卡达雷尔利;艾莉森·威特;莫汉·斯里尼瓦桑 | 申请(专利权)人: | 米德列斯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K16/28 | 分类号: | C07K16/28;A61K39/395;A61K47/48;A61P37/02;A61P19/04;A61P29/00;A61P3/10;A61P1/00;A61P25/28;A61P17/06;A61P5/14;A61P19/02;A61P13/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陈文平;徐志明 |
地址: | 美国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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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干扰素 受体 抗体 及其 用途 | ||
1.一种特异性结合人干扰素α受体1(IFNAR-1)的分离的人单克隆抗体或其抗原结合部分,其中该抗体表现一种或多种以下特性:
a)以1×10-7M的KD或更高的亲和力结合IFNAR-1;
b)抑制多种I型干扰素的生物活性;
c)在Daudi细胞增殖试验中抑制IFNα2b的活性;
d)在Daudi细胞增殖试验中抑制IFNω的活性;
e)抑制IFNα2b诱导的外周血单核细胞分泌IP-10;
f)抑制IFNω诱导的外周血单核细胞分泌IP-10;
g)抑制系统性红斑狼疮血浆介导的树突细胞发育;和
h)与鼠单克隆抗体64G12(ECACC登记号92022605)结合不同的表位。
2.权利要求1的抗体,其中该抗体以1×10-8M的KD或更高的亲和力结合人干扰素α受体1。
3.权利要求1的抗体,其中该抗体以1×10-9M的KD或更高的亲和力结合人干扰素α受体1。
4.一种分离的单克隆抗体或其抗原结合部分,其中该抗体与参比抗体交叉竞争结合人干扰素α受体1,其中该参比抗体选自:
a)其所含的重链可变区含有SEQ ID NO:25的氨基酸序列、所含的轻链可变区含有SEQ ID NO:29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
b)其所含的重链可变区含有SEQ ID NO:26的氨基酸序列、所含的轻链可变区含有SEQ ID NO:30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
c)其所含的重链可变区含有SEQ ID NO:27的氨基酸序列、所含的轻链可变区含有SEQ ID NO:31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和
d)其所含的重链可变区含有SEQ ID NO:28的氨基酸序列、所含的轻链可变区含有SEQ ID NO:32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
5.权利要求1的分离的单克隆抗体或其抗原结合部分,其包含的重链可变区是人VH4-34或5-51基因的产物或来源于该基因。
6.权利要求1的分离的单克隆抗体或其抗原结合部分,其包含的轻链可变区是人VK L18或A27基因的产物或来源于该基因。
7.权利要求5的分离的人单克隆抗体或其抗原结合部分,其包含的轻链可变区是人VK L18或A27基因的产物或来源于该基因。
8.权利要求7的抗体,其包含人VH4-34基因的重链可变区和人VK L18基因的轻链可变区。
9.权利要求7的抗体,其包含人VH5-51基因的重链可变区和人VK A27基因的轻链可变区。
10.权利要求2的抗体,其包含:
(a)包含SEQ ID NO:1的人重链可变区CDR1;
(b)包含SEQ ID NO:5的人重链可变区CDR2;
(c)包含SEQ ID NO:9的人重链可变区CDR3;
(d)包含SEQ ID NO:13的人轻链可变区CDR1;
(e)包含SEQ ID NO:17的人轻链可变区CDR2;和
(f)包含SEQ ID NO:21的人轻链可变区CDR3。
11.权利要求2的抗体,其包含:
(a)包含SEQ ID NO:2的人重链可变区CDR1;
(b)包含SEQ ID NO:6的人重链可变区CDR2;
(c)包含SEQ ID NO:10的人重链可变区CDR3;
(d)包含SEQ ID NO:14的人轻链可变区CDR1;
(e)包含SEQ ID NO:18的人轻链可变区CDR2;和
(f)包含SEQ ID NO:22的人轻链可变区CD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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