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支架式背包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80943.5 | 申请日: | 2010-10-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358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26 |
发明(设计)人: | 杨宝庆;胡立平;刘仁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泰普森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C7/00 | 分类号: | A45C7/00;A45C13/02;A45F3/04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叶绍华 |
地址: | 3132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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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架式 背包 | ||
1. 一种支架式背包,包括包体,包体内部形成有储存空间,其特征在于包体上设置有在立体空间内圆滑弯曲的玻璃纤维杆,玻璃纤维杆支撑包体,储存空间呈一个自行支撑的立体空间;玻璃纤维杆为两根,各自为封闭结构,每根玻璃纤维杆没有交叉,两根玻璃纤维杆在包体的侧边相交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式背包,其特征在于玻璃纤维杆从包体的顶部开始向包体的正面弯曲,经过包体的正面再到包体的底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式背包,其特征在于包体与玻璃纤维杆连接的部位处固定有套筒,玻璃纤维杆套置在套筒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式背包,其特征在于玻璃纤维杆外部套置有塑胶管。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支架式背包,其特征在于一根玻璃纤维杆圈住包体的顶部和底部,该玻璃纤维杆的中间位置在包体的正面向中心靠拢;另一根玻璃纤维杆圈住包体的顶部与正面的连接处和包体的底部与正面的连接处,该玻璃纤维杆的中间位置向包体的后部弯曲。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支架式背包,其特征在于包体上设置有隔开内部储存空间和外部的拉链,在包体上设置有侧袋和/或前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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