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A口和Abis口信令数据的高速铁路用户分离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292397.7 | 申请日: | 2012-08-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690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09 |
发明(设计)人: | 李华伟;张光辉;李永利;常青;彭陈发;林竹轩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拓明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24/08 | 分类号: | H04W24/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11 | 代理人: | 田明;任晓航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西城***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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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abis 口信 数据 高速铁路 用户 分离 方法 | ||
1.一种基于A口和Abis口信令数据的高速铁路用户分离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采集高速铁路小区A口和Abis口的全量信令数据,通过后关联形成事务详细记录TDR,并将采集到的信令数据解析后保存到数据库中;所述全量信令数据包括由Abis口采集的测量报告数据,以及A口数据中的通话切换占用小区、切换驻留在小区时长以及各小区间切换序列;
(2)建立高速铁路常驻用户数据库,确定高速铁路小区内的高速铁路常驻用户;所述高速铁路常驻用户是指在高速铁路停运期间,高速铁路小区内发生周期位置区更新或开机、关机的用户;
(3)根据采集到的全量信令数据,得到高速铁路常驻用户之外的用户的高速铁路用户通话行为特征;所述高速铁路用户通话行为特征包括动车组在沿线各段的行车速度、用户通话在线各段小区切换的时间间隔以及各切换点经纬度;
(4)根据高速铁路用户通话行为特征分离高速铁路常驻用户之外的用户中的高速铁路用户和高速公路或普通铁路或;具体方式如下:
(4-1)根据所采集的全量信令数据,获取发生过2次或2次以上通话切换的多次切换用户;
(4-2)根据多次切换用户的两次切换时间差和两次切换点的经纬度计算用户移动速度;
(4-3)根据用户移动速度分离高速铁路用户和高速公路或普通铁路或。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A口和Abis口信令数据的高速铁路用户分离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5)根据高速铁路用户切换序列判断高速铁路用户行车方向。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基于A口和Abis口信令数据的高速铁路用户分离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建立高速铁路常驻用户数据库的方式为:
采集高速铁路夜晚停运期间的高速铁路小区A口和Abis口的全量信令数据,将该期间发生周期性位置更新、开机和关机业务类型的用户定义为高速铁路常驻用户,获取连续多日的高速铁路常驻用户群,去重复后得到高速铁路常驻用户数据库。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A口和Abis口信令数据的高速铁路用户分离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根据高速铁路常驻用户数据库确定高速铁路常驻用户的方式为:
(2-1)根据所采集的全量信令数据,获取较少切换用户;所述较少切换用户是指发生过0次或者1次通话切换的用户;
(2-2)将较少切换用户与高速铁路常驻用户数据库相匹配,分离出高速铁路常驻用户。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A口和Abis口信令数据的高速铁路用户分离方法,其特征在于:较少切换用户在某一高速铁路小区通话时长大于或者等于设定切换时长门限的用户为高速铁路常驻用户;通话时长小于设定切换时长门限且未占用车站室分系统的用户确定为高速铁路常驻用户。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A口和Abis口信令数据的高速铁路用户分离方法,其特征在于:较少切换用户在某一高速铁路小区通话时长小于设定切换时长门限且占用车站室分系统的用户确定为高速铁路用户;所述车站室分系统是指只覆盖高铁车站的小区。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基于A口和Abis口信令数据的高速铁路用户分离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4-3)中,高速铁路用户的用户移动速度范围为150~300km/h;高速公路或者普通铁路用户的用户移动速度范围为80~150km/h。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A口和Abis口信令数据的高速铁路用户分离方法,其特征在于:高速铁路小区的高铁专网短信用户中发生主/被叫业务的用户确定为高速公路或者普通铁路用户,未发生主/被叫业务的用户通过高速铁路常驻用户数据库确定用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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