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降低毛皮、纺织品游离甲醛含量的方法及该方法所用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01909.1 | 申请日: | 2012-08-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514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02 |
发明(设计)人: | 谢华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中科中环环境应用技术研究中心 |
主分类号: | C14C15/00 | 分类号: | C14C15/00;C14C9/00;D06B1/00;D06B23/14;D06M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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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00093 北京市海淀区香***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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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降低 毛皮 纺织品 游离 甲醛 含量 方法 所用 设备 | ||
1.一种降低毛皮、纺织品游离甲醛含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待处理的毛皮、纺织品悬挂在一个盛有甲醛溶解酶溶液的密闭容器内的上方;密闭容器内的温度为50~60摄氏度,在50~60摄氏度密闭热环境中保持6~8小时;所述密闭容器内所盛的甲醛溶解酶溶液的体积用量ml与容器内悬挂待处理的毛皮、纺织品干重量g的比例为1.1~1.5∶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降低毛皮、纺织品游离甲醛含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甲醛溶解酶是一种胺基化合物溶液,其消除甲醛的能力在每1ml甲醛溶解酶溶液能消除10~20mg的甲醛,甲醛溶解酶溶液的PH值在5.9~6.5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降低毛皮、纺织品游离甲醛含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待处理的毛皮、纺织品,先将其进行甲醛溶解酶溶液浸湿处理后,再悬挂于密闭容器上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降低毛皮、纺织品游离甲醛含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55摄氏度密闭热环境中保温7小时。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降低毛皮、纺织品游离甲醛含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甲醛溶解酶溶液的PH值是6.2。
6.一种权利要求1所述降低毛皮、纺织品游离甲醛含量的方法所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密闭容器、加热介质入口、密闭门一、加热介质排出口、熏蒸处理液槽、熏蒸处理液排出口、密闭门二、加热棒、加热控制及温度显示器、加热介质液位显示器和皮毛悬挂杆,所述密闭容器的两端分别安装有密闭门一和密闭门二,密闭容器内的底部设有熏蒸处理液槽,熏蒸处理液槽的底部连接有熏蒸处理液排出口,密闭容器内的上部固定有皮毛悬挂杆,密闭容器的夹层内设置有加热棒,密闭容器的上部连接有加热介质入口,密闭容器的下部连接有加热介质排出口,加热介质入口和加热介质排出口均与密闭容器的夹层相连通,加热控制及温度显示器和加热介质液位显示器均安装在密闭容器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密闭容器的夹层的内空距离为50~100mm。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介质为水或油。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密闭容器为柜式不锈钢双层密闭熏蒸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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