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液晶面板及其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02008.4 | 申请日: | 2012-08-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789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04 |
发明(设计)人: | 陈晓和;曾章和;沈柏平;林嘉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黄志华 |
地址: | 361101 福建省厦门市火***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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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液晶面板 及其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面板,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以及填充于第一基板与第二基板之间的液晶层,所述液晶面板包括显示区域和非显示区域,所述非显示区域包围显示区域,其特征在于:在第一基板上远离液晶层一侧的非显示区域设置第一屏蔽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为彩膜基板,所述第二基板为阵列基板。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在第一基板上远离液晶层一侧的显示区域设置第二屏蔽层,所述第一屏蔽层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二屏蔽层的厚度。
4.如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面板还包括:设置在第二基板上远离液晶层一侧的非显示区域的第三屏蔽层。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面板还包括:设置连接参考电位的接触垫,所述第一屏蔽层通过银胶和所述接触垫电连接。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上非显示区域的第一屏蔽层的厚度为100~3000埃。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上显示区域内的第二屏蔽层的厚度为50~300埃。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上非显示区域的第一屏蔽层与显示区域的第二屏蔽层的材料相同。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上非显示区域的第一屏蔽层与显示区域的第二屏蔽层的材料为铟锡氧化物ITO。
10.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上非显示区域的第一屏蔽层与显示区域的第二屏蔽层的材料不相同。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上非显示区域的第一屏蔽层的材料为导电的金属或者金属化合物,以及所述第一基板上显示区域的第二屏蔽层的材料为透光导电的金属或者金属化合物。
12.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权利要求1~11所述的液晶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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