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02971.2 | 申请日: | 2012-08-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422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9 |
发明(设计)人: | 卢昱昕 | 申请(专利权)人: | 隆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14/04;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陈小雯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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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 ||
1.一种可调色温的发光装置,包括:
反射杯,具有凹部;
基板,设于该凹部的底部;
光源,设于该基板上,且用以发射一光线;
第一波长转换层,位于该基板上且环绕该光源;
第二波长转换层,位于该基板上且环绕该第一波长转换层;
盖板,位于该光源上方,且固设于该反射杯上;
角度可改变的反射装置,面对该光源地设置于该盖板上,该反射装置包括:
反射角调整机构,可活动地设于该盖板上;以及
反射片,设于该反射角调整机构;
其中,通过该反射角调整机构的活动而改变该反射片的角度,调整该光源的出射光线自该反射片反射而入射至该第一波长转换层及该第二波长转换层的比例,进而产生不同色温的光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该第一波长转换层为一红色荧光粉层及该第二波长转换层为一绿色荧光粉层。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该反射角调整机构包括:
芯杆,可动地穿设于该盖板的一贯穿孔中;以及
第一杆件及第二杆件,彼此互相交叉且分别枢接于该芯杆;
V型可挠性元件,具有内表面及外表面,其中该外表面面对该光源,而该内表面分别与该第一杆件及该第二杆件枢接,而该反射片贴覆于该外表面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该盖板还具有两个滑动槽,且该V型可挠性元件的两端各包括两滑动部,其中每一该多个滑动部可活动地设于对应的该多个滑动槽内。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该反射角调整机构还包括:
套筒,固设于该盖板上的该贯穿孔,并包覆该芯杆;
止挡件,固设于该套筒内壁,该止挡件具有第一止挡位置与第二止挡位置;
推动件,可动地设于该套筒内,其一端选择性地抵触于该止挡件的该第一止挡位置或该第二止挡位置,而另一端则连接该芯杆;
弹性件,套设于该芯杆上;以及
操作杆,用以推动该推动件;
其中,在该操作杆推动该推动件止挡于该第一、第二止挡位置的过程中,该推动件带动该芯杆移动,而使该弹性件形变产生弹性位能变化,并通过与该芯杆枢接的该第一、第二杆件驱使该V型可挠性元件的该多个滑动部在该多个滑动槽内滑动,而带动该反射片改变角度。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该光源是发光二极管。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该光源为一蓝光发光二极管芯片。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装置,还包括
透明包覆层,包覆该蓝光发光二极管芯片,其中该蓝光发光二极管芯片所发射的光线经过该透明包覆层后以蓝光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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