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微蚀废液再生回收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04503.9 | 申请日: | 2012-08-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280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2 |
发明(设计)人: | 韦建敏;赵兴文;张小波;张晓蓓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虹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3F1/46 | 分类号: | C23F1/46;C23F1/08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0 | 代理人: | 廖曾 |
地址: | 610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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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废液 再生 回收 系统 | ||
1.微蚀废液再生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蚀刻槽(1)以及与蚀刻槽(1)连通的废液储存罐(3),所述废液储存罐(3)连接有中心两级系统(5),中心两级系统(5)连接有再生液调节罐(7),所述再生液调节罐(7)连接有再生液储存罐(10),再生液储存罐(10)和蚀刻槽(1)连通,所述蚀刻槽(1)和废液储存罐(3)之间、废液储存罐(3)和中心两级系统(5)之间、中心两级系统(5)和再生液调节罐(7)之间、再生液调节罐(7)和再生液储存罐(10)之间、再生液储存罐(10)和蚀刻槽(1)之间均设置有水泵,所述水泵同时连接有PLC控制系统(8),且蚀刻槽(1)、中心两级系统(5)以及再生液调节罐(7)同时与PLC控制系统(8)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蚀废液再生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泵包括水泵一(2)、水泵二(4)、水泵三(6)、水泵四(9)以及水泵五(11),且水泵一(2)、水泵二(4)、水泵三(6)、水泵四(9)以及水泵五(11)同时与PLC控制系统(8)连接,水泵一(2)设置在蚀刻槽(1)和废液储存罐(3)之间,且分别与蚀刻槽(1)和废液储存罐(3)连通;水泵二(4)设置在废液储存罐(3)和中心两级系统(5)之间,且分别与废液储存罐(3)和中心两级系统(5)连通;水泵三(6)设置在中心两级系统(5)和再生液调节罐(7)之间,且分别与中心两级系统(5)和再生液调节罐(7)连通;水泵四(9)设置在再生液调节罐(7)和再生液储存罐(10)之间,且分别与再生液调节罐(7)和再生液储存罐(10)连通;水泵五(11)设置在再生液储存罐(10)和蚀刻槽(1)之间,且分别与再生液储存罐(10)和蚀刻槽(1)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微蚀废液再生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泵一(2)分别与蚀刻槽(1)的底端和废液储存罐(3)的顶端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微蚀废液再生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泵二(4)分别与废液储存罐(3)的底端和中心两级系统(5)的顶端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微蚀废液再生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泵三(6)分别与中心两级系统(5)的底端和再生液调节罐(7)的顶端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微蚀废液再生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泵四(9)分别与再生液调节罐(7)的底端和再生液储存罐(10)的顶端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微蚀废液再生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泵五(11)分别与再生液储存罐(10)的底端和蚀刻槽(1)的底端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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