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蚕沙无害化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04737.3 | 申请日: | 2012-08-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714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14 |
发明(设计)人: | 韦桂光;杨波;蓝健允;罗中泽;郭凡;陈红;梁代林;黄双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01K67/04 | 分类号: | A01K67/04 |
代理公司: | 柳州市集智专利商标事务所 45102 | 代理人: | 黄有斯 |
地址: | 545001 广西壮族***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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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蚕沙 无害化 处理 方法 | ||
1. 一种蚕沙无害化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在熟蚕全部上簇后蚕沙清理前,用每升微生物菌剂兑水70~100千克形成的稀释液均匀喷施蚕沙,使每升微生物菌剂喷施360~450千克的蚕沙;
B、将喷施了所述稀释液的蚕沙运到蚕沙室内堆成垛堆进行堆沤发酵,所述蚕沙室具有遮雨的顶盖以及与外部连通的通口;
C、蚕沙经10~20天堆沤发酵后完全腐熟,在需要的情况下回田利用,若暂不需回田,新产生的蚕沙经过步骤A处理后添加入所述蚕沙室中,堆放在正在发酵或已经发酵好的蚕沙垛堆上进行堆沤发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蚕沙无害化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微生物菌剂为VT-1000菌剂或者复合芽孢杆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蚕沙无害化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中,喷施了所述稀释液后的蚕沙含水量控制在50~55%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蚕沙无害化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蚕农按户为单位建设所述蚕沙室,所述蚕沙室由顶盖和三面墙构成,所述蚕沙室内的地面与室外地面交界处形成内低外高的台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蚕沙无害化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单间所述蚕沙室的宽为2~4米、长为3~6米。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蚕沙无害化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蚕沙室建在村边远离河流的下风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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