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回放胎心多普勒音频信号的监护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11919.3 | 申请日: | 2010-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722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14 |
发明(设计)人: | 陈德伟;谢锡城;尹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8/02 | 分类号: | A61B8/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港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58 | 代理人: | 冯达猷 |
地址: | 51806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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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回放 多普勒 音频 信号 监护 方法 | ||
1.一种可回放胎心多普勒音频信号的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预定时长内对胎心音频信号进行采集,将所述胎心音频信号进行解析得到心率数值数据;
将采集到的胎心音频信号与心率数值数据存储为胎心监护信号;
判断监护时长是否达到预定时长,若监护时长到达预定时长,则进入对胎心监护信号与预设的判断标准进行比较;
调用已保存的胎心监护信号与预设的判断标准进行比较,
若比较结果为正常,则继续在预定时长内对胎心监护信号进行采集,
若比较结果为异常,则在异常处起始点加入异常标记,并继续在预定时长内对胎心监护信号进行采集;
当用户需要对具有异常标记的胎心监护信号进行回放时,根据标记选定需要回放的胎心监护信号,对胎心监护信号中的音频数据和心率数值数据进行回放;
当用户根据回放的胎心监护信号进行判断后,根据用户的输入判断结果对胎心监护信号的异常状态的标记进行重新的定义;
导出胎心监护信号中的心率数值数据与胎心监护信号重新定义的标记。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回放胎心多普勒音频信号的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在预定时长内对胎心监护信号进行采集之前包括:
对预定时长进行设定。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回放胎心多普勒音频信号的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在预定时长内对胎心监护信号进行采集之前包括:
对预定判断标准进行设定。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回放胎心多普勒音频信号的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结果为正常之后包括:
删除胎心监护信号中的音频数据,并继续在预定时长内对胎心监护信号进行采集。
5. 根据权利要求3、3或4所述的可回放胎心多普勒音频信号的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调用已保存的胎心监护信号与预设的判断标准进行比较还包括:
所述判断标准包括:心率基线值、长变异值、短变异值、胎心率加速值、胎心率减速值;
判断心率基线值是否在标准范围之内,若心率基线值不在标准范围之内,则定义为比较结果为异常;
判断长变异值、短变异值是否在标准范围之内,若长变异值、短变异值不在标准范围之内,则定义为比较结果为异常;
判断胎心率加速值、胎心率减速值是否在标准范围之内;若胎心率加速值、胎心率减速值不在标准范围之内,则定义为比较结果为异常;
若胎心率加速值、胎心率减速值、长变异值、短变异值、心率基线值都在标准范围之内,则定义为比较结果为正常。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回放胎心多普勒音频信号的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当用户根据回放的胎心监护信号进行判断之前包括:
提示用户对胎心监护信号的异常状态进行判断。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回放胎心多普勒音频信号的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出胎心监护信号中的心率数值数据与胎心监护信号重新定义的标记包括:以打印或电子传输方式导出胎心监护信号中的心率数值数据与胎心监护信号重新定义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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