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池充电系统和铁路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15964.6 | 申请日: | 2012-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697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13 |
发明(设计)人: | 古贺猛;野木雅之;川合弘敏;小泉聪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庞乃媛;黄剑锋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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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池 充电 系统 铁路车辆 | ||
1.一种电气铁路车辆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至少具备:
第1蓄电机构,具有规定的容量,对电气铁路车辆的驱动系统供给电力;
供电机构,在规定的车站中能够从外部电源进行供电;
充电机构,在上述规定的车站中的停车时,被连接到上述供电机构上,将上述第1蓄电机构充电;
第2蓄电机构,具有比上述第1蓄电机构的容量大的容量;
运算机构,在上述电气铁路车辆的行驶时,进行有关上述第1蓄电机构的功耗的信息的运算处理;以及
补充充电机构,基于该运算机构的运算结果,进行从上述第2蓄电机构对上述第1蓄电机构的补充充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气铁路车辆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充电机构对上述第1蓄电机构充电预先设定的规定量;
上述运算机构运算、判断电气铁路车辆的行驶时的上述第1蓄电机构的功耗是否达到了上述规定量;
上述补充充电机构在由上述运算机构判断上述功耗达到了上述规定量的情况下,进行从上述第2蓄电机构向上述第1蓄电机构的补充充电。
3.如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电气铁路车辆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充电机构将在上述驱动系统的减速动作时产生的再生电力对上述第1蓄电机构进行充电。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气铁路车辆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该充电系统被设定为:通过上述充电机构被充电的上述再生电力的量、上述规定量、与向上述第1蓄电机构补充充电的量之和,与由上述驱动系统消耗的功耗量相等。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气铁路车辆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2蓄电机构向包括上述电气铁路车辆搭载的空调设备、灯电路的至少一个的设备供给电力。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气铁路车辆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供电机构由恒压电源构成;
该恒压电源与上述电气铁路车辆具备的电源线在设定于规定的位置上的一个部位处被连接。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气铁路车辆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对上述第2蓄电机构的充电是在上述电气铁路车辆的停留时通过恒流-恒压充电装置被低速充电。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气铁路车辆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电气铁路车辆包括1或2以上的电动车及连结在该电动车上的1或2以上的拖车;
上述第1蓄电机构、上述充电机构、上述运算机构及上述补充充电机构被搭载在上述电动车上;
上述第2蓄电机构被搭载在上述拖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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