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智能割草机及其控制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19532.2 | 申请日: | 2012-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507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26 |
发明(设计)人: | 保罗·安德罗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D34/00 | 分类号: | A01D34/00;A01D75/20;G05B19/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123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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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 割草机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种智能割草机,用于在工作区域内自动行走和进行切割工作,包括:
机身;
切割模块,包括切割马达和由所述切割马达驱动以进行切割工作的切割件,所述切割件位于机身下方,且位于机身的外侧壁内;
行走模块,包括行走马达和由所述行走马达驱动以带动智能割草机行走的轮组;
控制模块,电连接所述切割模块和所述行走模块,以控制所述切割模块和行走模块工作;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人体感应模块,与控制模块通信,用于监测人体感应模块附近一定范围内是否存在人体并将信息发送给控制模块,当监测到人体感应模块附近一定范围内存在人体后,控制模块控制切割模块停止工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人体感应模块或控制模块识别人体到人体感应模块的距离,当人体到人体感应模块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时,控制模块判断人体感应模块附近一定范围内存在人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距离为1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人体感应模块为红外感应模块。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感应模块通过监测波长为8μm至12μm的红外线检测人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人体感应模块为图像感应模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状态监测单元,所述状态监测单元连接人体感应模块,用于监测人体感应模块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当状态监测单元监测到人体感应模块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时,控制模块控制切割模块停止工作。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件相对其自身中心的最外侧到机身的外侧壁的最短距离小于30厘米。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模块包括由切割马达驱动旋转的输出轴,所述切割件连接在所述输出轴上,由所述输出轴带动旋转,所述输出轴偏心的设置于机身上。
10.一种智能割草机的控制方法,所述智能割草机用于在工作区域内自动行走和进行切割工作,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提供一种人体感应模块,通过其监测人体感应模块附近一定范围内是否存在人体;
当监测到人体感应模块附近一定范围内存在人体后,控制智能割草机停止切割工作。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智能割草机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以下步骤:
监控人体感应模块是否正常工作;
当人体感应模块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时,控制智能割草机停止切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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