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肉制品保鲜剂及其保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26574.9 | 申请日: | 2012-09-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236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19 |
发明(设计)人: | 徐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遵义老知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B4/00 | 分类号: | A23B4/00;A23B4/20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王莹 |
地址: | 563000 贵***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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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肉制品 保鲜剂 及其 保鲜 方法 | ||
1.一种肉制品保鲜剂,其特征在于:主要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
香果15~40份,广砂仁10~30份,白扣5~25份,桂皮150~200份,花椒20~80份,蜂蜜100~150份,料酒100~150份,罗汉果50~100份,白砂糖150~300份,生姜100~200份,草果20~5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肉制品保鲜剂,其特征在于:所用原料重量份数是:
香果20~30份,广砂仁15~25份,白扣10~20份,桂皮160~180份,花椒30~60份,蜂蜜110~140份,料酒110~140份,罗汉果60~80份,白砂糖200~250份,生姜130~170份,草果30~40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肉制品保鲜剂,其特征在于:所用原料重量份数是:
香果25份,广砂仁20份,白扣15份,桂皮175份,花椒50份,蜂蜜125份,料酒125份,罗汉果75份,白砂糖225份,生姜150份,草果35份。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肉制品保鲜剂,其特征在于:其制备方法为:
(1)按配方比例取香果、广砂仁、白扣、花椒、蜂蜜、料酒、白砂糖、生姜、草果,洗净干燥后备用;
(2)按配方比例取桂皮、罗汉果,洗净干燥后备用;
(3)将步骤(1)所得混合原料包装好,或者按照常规方法,制成粉剂、精油、汤剂、酒剂、酱剂、微胶囊后,包装好;
(4)将步骤(2)所得混合原料按步骤(3)的方法处理后,包装好。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肉制品保鲜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鲜剂为洗净干燥后的原料,或由原料制成的粉剂、精油、汤剂、酒剂、酱剂和微胶囊。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肉制品保鲜剂的保鲜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步骤是:将肉置于沸水中,并将桂皮和罗汉果以外的其他原料或由其制得的保鲜剂一同放入,待煮90分钟后,放入桂皮和罗汉果或由其制得的保鲜剂,直至肉煮熟后,将肉捞起、晾干,3~5分钟后真空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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