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胶水、其在PVC地板上的用途及使用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45156.4 | 申请日: | 2012-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275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19 |
发明(设计)人: | 李远杨;梁炳康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东伟康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J157/02 | 分类号: | C09J157/02;C09J191/00;C09J125/08;C09J135/06;C09J11/06;E04F15/10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任海燕 |
地址: | 516353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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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胶水 pvc 地板 用途 使用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胶水,还涉及该胶水在PVC地板上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PVC地板被广泛用于装修。PVC地板指采用聚氯乙烯材料生产的地板,具体就是以聚氯乙烯及其共聚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填料、增塑剂、稳定剂、着色剂等辅料,经压延、挤出或油压成型工艺生产而成。PVC地板相对于其它地面材料有许多优势,如施工简单、耐磨、使用寿命长,无需焊缝,美观、富有弹性,防滑性好,安全环保不含甲醛,隔音降噪、脚感舒适,色彩多样,花样舒适,可表现出石材、金属、抽象等花纹形象,重量轻,减轻建筑的承载等。
由于PVC地板随室温的变化热胀冷缩严重,因此铺装PVC地板时,需要在地板底部涂布一层胶水(业内称为背胶),用于防止地板热胀冷缩引起的地板移位或翘起,目前普通地板粘合胶水后只可粘合地面一次,地板施工时如发生错位贴合需重新撕离地板,或对铺装后的地板进行更换时,会造成撕离困难,影响施工进度,造成地板的报废,而且大量胶水会残留于地面,难以清除。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所要解决的第一个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本体强度大、粘性低的胶水。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第二个技术问题是提供该胶水在PVC地板上的用途。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第三个技术问题是提供该胶水的使用方法。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胶水,按质量百分比由以下组分组成:
苯乙烯共聚物10~30%,
苯乙烯-异戊二烯共聚物2~10%,
氢化树脂20~50%,
矿物油10~40%,
抗氧化剂0.02~2%。
进一步的,所述抗氧化剂选自四[β-(3, 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亚磷酸酯中的至少一种。
上述胶水在PVC地板上的用途,是作为PVC地板的背胶。
上述胶水在PVC地板上的使用方法为:通过背胶机在150-180℃的条件下将胶水附着在PVC地板底部。
本发明胶水各组分中,苯乙烯共聚物及苯乙烯-异戊二烯共聚物共聚物用于提供胶水的本体强度,决定着胶水的主要物性。
氢化石油树脂用于增加胶水粘合地面时的粘合度,如果没有氢化石油树脂,此胶水不具有粘合地面的性能;同时,氢化石油树脂还可降低加工时胶水的粘度,增加胶水的流动性。
矿物油用于降低胶水粘度,降低胶的模量,使得胶在常温下有粘性。
抗氧化剂用于防止此胶水老化以及加热过程中的裂解。
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胶水通过采用高本体强度的基体,同时合理确定各组分的含量范围,特别是基体含量及氢化石油树脂含量,所制备的胶水本体强度大,粘性低,粘合地面时不会被地面破坏,且一定的比例的氢化石油树脂亦能起到使地板粘合地面的效果,使地板与地面间有一定的粘合力。此胶水本体强度大,在地板与地面粘合时,胶水不会被地面破坏,重新撕离地面时不会有残胶附着地面,因此可达到重复粘合的使用效果,可在地板施工时发生错位贴合重新撕离地板以保证地板的完整性与地面的清洁性。免去目前地板存在施工时贴错报废地板造成的浪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的说明。实施例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不是对本发明的限定。
实施例1
本实施例的胶水,按质量百分比由以下组分组成:
苯乙烯共聚物20%,
苯乙烯-异戊二烯共聚物10%,
氢化石油树脂50%,
矿物油18%,
抗氧化剂——四[β-(3, 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 2%。
此胶水的生产工艺为:将各原物料按一定顺序投入捏合机,在高温下(120-160℃)搅拌分散均匀,抽真空消除气泡,挤出成型。
实施例2
本实施例的胶水,按质量百分比由以下组分组成:
苯乙烯共聚物30%,
苯乙烯-异戊二烯共聚物共聚物2%,
氢化石油树脂30%,
矿物油37.8%,
抗氧化剂——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亚磷酸酯 0.02%。
此胶水的生产工艺同实施例1相同,在此不做重复描述。
实施例3
本实施例的胶水,按质量百分比由以下组分组成:
苯乙烯共聚物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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