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正极活性物质的制造方法、正极以及蓄电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45278.3 | 申请日: | 2012-09-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224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03 |
发明(设计)人: | 向中野侑哉;石井力太郎;盐崎龙二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58 | 分类号: | H01M4/58;H01M4/136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宋亮;姜盛花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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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正极 活性 物质 制造 方法 以及 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正极活性物质的制造方法、正极以及蓄电设备,特别地,涉及一种以LiVPO4F作为主要成分的正极活性物质的制造方法、利用该制造方法制造的正极、以及使用该正极制造的蓄电设备。
背景技术
近年来,在汽车或移动型信息通信相关设备等多方面领域,使用锂离子二次电池等锂离子蓄电设备。在该锂离子蓄电设备中,作为正极活性物质中使用的材料,使用具有LiVPO4F型的结晶构造的组成物。
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制造LiVPO4F方法的一个例子。特别地,在该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LiVPO4F的合成方法,即,在第1阶段合成作为LiVPO4F的前驱体的VPO4,在第2阶段使用已合成的VPO4和LiF合成活性物质LiVPO4F。在该方法中,公开了一种碳热法,即,第1阶段以及第2阶段分别按照以下的式I以及式II,向原料物质V2O5和NH4H2PO4中添加碳然后进行烧结,将产生的VPO4再次进行烧结然后得到LiVPO4F。
式I:
0.5V2O5+NH4H2PO4+C→VPO4+NH3+1.5H2O+CO
式II:
LiF+VPO4→LiVPO4F
并且,在非专利文献1~3公开了一种按照下述的式III以及式IV将原料物质制造成LiVPO4F的制造方法。
式III:
V2O5+2(NH4)2HPO4+xC→2VPO4/{(x-2)}/2}C+4NH3+3H2O+2CO
式IV:
LiF+VPO4/{(x-2)}/2}C→LiVPO4F/{(x-2)}/2}C
在上述的非专利文献中的第1阶段的反应式中,碳C的系数部分的x的意思是,添加的碳相对于V2O5的摩尔比。该碳的添加量x是比2大的值。即,相对于1摩尔的原料V2O5添加大于2摩尔的碳。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9-18989号公报
非专利文献1:Journal of Power Sources 146(2005)516-520
非专利文献2:Journal of The Electrochemical Society 151(10)A1670-A1677(2004)
非专利文献3:Electrochimica Acta 56(2011)1344-1351
发明内容
在专利文献1的第1阶段中,如根据反应式所理解,在理论上通过相对于0.5摩尔的V2O5而添加1摩尔的碳,该反应可以成立。但是,参照专利文献1的实施例2等发现,实际上,相对于0.5摩尔的V2O5而添加1.1摩尔的碳。另外,在非专科文献中,也是相对于1摩尔的V2O5而添加大于2摩尔的碳。这是因为,虽然LiVPO4F具有高容量,但也具有高电阻,为了实现蓄电设备的功能,必须减小该电阻。另外,电阻也与放电维持率存在相关关系,一般来说,减小电阻可以提高放电维持率。
因此,从还原V2O5的观点来看,理论上碳的添加量相对于V2O5是2倍摩尔比即可,但是为了提高作为活性物质的LiVPO4F的导电性,还要添加多余的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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