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池组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45449.2 | 申请日: | 2012-09-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073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15 |
发明(设计)人: | 野田将史;冈林寿和;远藤隆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牧田 |
主分类号: | H01M10/42 | 分类号: | H01M10/42;H01M10/46;H02J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轶;李洋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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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池组 | ||
1.一种电池组,其具备:
电池,能够进行从充电器向该电池的充电以及从该电池向电动机器的放电;
控制机构,其监视所述电池的状态,并控制对所述电池的充放电;以及
电源电路,其从所述电池或者所述充电器接受电力供给,并生成所述控制机构驱动用的电源电压,
该电池组以能够安装于所述充电器以及所述电动机器的方式构成,
该电池组的特征在于,
在所述电池处于能够向所述电源电路进行电力供给的状态,而且该电池组被安装于所述充电器、从所述充电器也能够向所述电源电路进行电力供给时,所述控制机构选择所述充电器作为向所述电源电路供给电力的电力供给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组,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电池处于能够向所述电源电路进行电力供给的状态,而且该电池组被安装于所述充电器、从所述充电器也能够向所述电源电路进行电力供给时,如果来自所述电池的输出电压在规定的阈值电压以上,则所述控制机构选择所述电池作为向所述电源电路供给电力的电力供给源;如果来自所述电池的输出电压不足所述阈值电压,则所述控制机构选择所述充电器作为向所述电源电路供给电力的电力供给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池组,其特征在于,
在判断为所述充电器发生了故障时,所述控制机构选择所述电池作为向所述电源电路供给电力的电力供给源。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组,其特征在于,
在无法实施从所述充电器向所述电源电路的电力供给时,所述控制机构选择所述电池作为向所述电源电路供给电力的电力供给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池组,其特征在于,
在无法实施从所述充电器向所述电源电路的电力供给时,若来自所述电池的输出电压不足过放电判定电压,则切断从所述电池向所述电源电路供给电力的电力供给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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