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重复使用的耐火电缆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45706.2 | 申请日: | 2012-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871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03 |
发明(设计)人: | 张庆;艾家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庆 |
主分类号: | H01B7/00 | 分类号: | H01B7/00;H01B7/04;H01B7/17;H01B7/29;H01B7/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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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41200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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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重复使用 耐火 电缆 | ||
1.一种可重复使用的耐火电缆,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火电缆包括至少两个相互绞合的绝缘线芯,所述绝缘线芯外包裹有包带层,所述绝缘线芯和包带层之间以及绝缘线芯之间设置有填充物,所述包带层外包裹有护套层,所述绝缘线芯包括导体层、云母带层、低烟无卤玻璃纤维带层和玻璃纤维编织层,所述导体层外包裹有云母带层,所述云母带层外包裹有低烟无卤玻璃纤维带层,所述低烟无卤玻璃纤维带层外包裹有玻璃纤维编织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使用的耐火电缆,其特征在于:所述导体层由束绞铜丝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重复使用的耐火电缆,其特征在于:所述束绞铜丝为镀锡铜丝或是镀银铜丝。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使用的耐火电缆,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物为玻璃纤维绳。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使用的耐火电缆,其特征在于:所述护套层由镀锡铜丝和玻璃纤维绳相互编织而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使用的耐火电缆,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纤维编织层由玻璃纤维绳编织而成,所述玻璃纤维绳的直径大于或者等于0.4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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