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智能交通监控系统的多种闪光灯控制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46823.0 | 申请日: | 2012-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7640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26 |
发明(设计)人: | 殷俊;高松全;吴威;张兴明;傅利泉;朱江明;吴军;吴坚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15/05 | 分类号: | G03B15/05;G03B7/093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黄志华 |
地址: | 310053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智能 交通 监控 系统 多种 闪光灯 控制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基于智能交通监控系统的多种闪光灯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摄像机拍摄视频图像的过程中,设置每一视频帧的曝光时间为视频曝光时间,在所述视频曝光时间内启用频闪灯;
若接收到抓拍设定数目视频帧图像的抓拍信号,根据抓拍的对象确定抓拍曝光时间;
判断当前视频帧是否满足曝闪灯启用条件;
若满足,将从当前视频帧开始的所述设定数目视频帧的曝光时间修改为所述抓拍曝光时间,在所述抓拍曝光时间内启用曝闪灯;若不满足,将从下一视频帧开始的所述设定数目视频帧的曝光时间修改为所述抓拍曝光时间,在所述抓拍曝光时间内启用曝闪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当前视频帧是否满足曝闪灯启用条件,具体包括:
获取接收到所述抓拍信号的时刻与当前视频帧采集结束时刻之间的第一时间长度;
判断所述第一时间长度是否大于等于所述抓拍曝光时间;
若所述第一时间长度大于等于所述抓拍曝光时间,则所述当前视频帧满足曝闪灯启用条件;
若所述第一时间长度小于所述抓拍曝光时间,则所述当前视频帧不满足曝闪灯启用条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视频曝光时间内启用频闪灯,具体包括:
在视频曝光时间的起始时刻前第一设定时间长度内发出频闪灯开启信号,在视频曝光时间的终止时刻或者预设的频闪灯持续时间结束时刻发出频闪灯关闭信号。
4.如权利要求2-3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设定时间为1-5ms。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抓拍曝光时间内启用曝闪灯,具体包括:
在所述抓拍曝光时间的起始时刻前第二设定时间长度内发出曝闪灯开启信号,在所述抓拍曝光时间的终止时刻或者预设的曝闪灯持续时间结束后发出曝闪灯关闭信号。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设定时间为1-5ms。
7.一种基于智能交通监控系统的多种闪光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频闪灯启用单元,用于在摄像机拍摄视频图像的过程中,设置每一视频帧的曝光时间为视频曝光时间,在所述视频曝光时间内启用频闪灯;
曝闪灯启用单元,用于若接收到抓拍设定数目视频帧图像的抓拍信号,根据抓拍的对象确定抓拍曝光时间;判断当前视频帧是否满足曝闪灯启用条件;若满足,将从当前视频帧开始的所述设定数目视频帧的曝光时间修改为所述抓拍曝光时间,在所述抓拍曝光时间内启用曝闪灯;若不满足,将从下一视频帧开始的所述设定数目视频帧的曝光时间修改为所述抓拍曝光时间,在所述抓拍曝光时间内启用曝闪灯。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曝闪灯启用单元,具体用于:
获取接收到所述抓拍信号的时刻与当前视频帧采集结束时刻之间的第一时间长度;
判断所述第一时间长度是否大于等于所述抓拍曝光时间;
若所述第一时间长度大于等于所述抓拍曝光时间,则所述当前视频帧满足曝闪灯启用条件;
若所述第一时间长度小于所述抓拍曝光时间,则所述当前视频帧不满足曝闪灯启用条件。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频闪灯启用单元,具体用于:
在视频曝光时间的起始时刻前第一设定时间长度内发出频闪灯开启信号,在视频曝光时间的终止时刻或者预设的频闪灯持续时间结束时刻发出曝闪灯关闭信号。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曝闪灯启用单元,具体用于:
在所述抓拍曝光时间的起始时刻前第二设定时间长度内发出曝闪灯开启信号,在所述抓拍曝光时间的终止时刻或者预设的曝闪灯持续时间结束后发出曝闪灯关闭信号。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346823.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