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株淡紫拟青霉及其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58765.3 | 申请日: | 2012-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512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02 |
发明(设计)人: | 黄俊生;汪军;梁昌聪;邓国平;任文彬;郭立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12N1/14 | 分类号: | C12N1/14;C12N3/00;A01N63/04;A01P5/00;A01P3/00;C12R1/79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关畅;任凤华 |
地址: | 571737 海南省儋州市宝岛*** | 国省代码: | 海南;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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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淡紫 青霉 及其 应用 | ||
1.淡紫拟青霉(Paecilomyces lilacinus),其特征在于:所述淡紫拟青霉(Paecilomyces lilacinus)的菌株号为E16,其在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的登记入册编号为CGMCC No.5951。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淡紫拟青霉(Paecilomyces lilacinus)在生产分生孢子和/或菌丝体中的应用。
3.下述1)-6)的产品,它的活性成分是权利要求1所述的淡紫拟青霉(Paecilomyces lilacinus):
1)杀线虫剂;
2)增加香蕉果实产量的产品;
3)增加香蕉根重的产品;
4)增加香蕉株高的产品;
5)增加香蕉地上部分重量的产品;
6)防治由尖孢镰刀菌古巴专化型(Fusairium oxysporum f.sp.cubense)引起的植物病害的产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产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淡紫拟青霉(Paecilomyces lilacinus)为分生孢子或/和菌丝体。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产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杀线虫剂用于防治由南方根结线虫(Meloidogyne incognita)和爪畦根结线虫(Meloidogyne Goeidi)中的至少一种引起的植物虫害。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产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虫害为香蕉根结线虫病。
7.权利要求1所述的淡紫拟青霉(Paecilomyces lilacinus)在制备植物杀线虫剂中的应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杀线虫剂的靶标线虫为南方根结线虫(Meloidogyne incognita)和爪畦根结线虫(Meloidogyne Goeidi)中的至少一种。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杀线虫剂用于防治香蕉根结线虫病。
10.权利要求1所述的淡紫拟青霉(Paecilomyces lilacinus)在制备下述至少一种产品中的应用:
1)增加香蕉果实产量的产品;
2)增加香蕉根重的产品;
3)增加香蕉株高的产品;
4)增加香蕉地上部分重量的产品;
5)防治由尖孢镰刀菌古巴专化型(Fusarium oxysporum f.sp.cubense)引起的植物病害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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