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焊棒的点焊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71403.8 | 申请日: | 2012-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371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26 |
发明(设计)人: | 郑吉宏;王均哲 | 申请(专利权)人: | 信源电子制品(昆山)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K11/10 | 分类号: | B23K11/10;B23K11/3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3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点焊 机构 | ||
1.一种具有焊棒的点焊机构,包括治具盖板气缸和伺服马达,所述伺服马达和所述治具盖板气缸相连,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焊棒,所述焊棒活动连接在所述点焊机构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焊棒的点焊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治具盖板气缸上还设置有至少一对焊接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焊棒的点焊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焊接机构为两对。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焊棒的点焊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焊接机构包括一个点焊气缸和一个点焊焊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焊棒的点焊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焊棒的点焊机构还包括治具平移气缸,所述治具平移气缸和所述治具盖板气缸相连且相对设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信源电子制品(昆山)有限公司,未经信源电子制品(昆山)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371403.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延长续航能力的充电电池交通系统
- 下一篇:金属雕花外墙保温板聚氨酯发泡流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