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远程监控的方法和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77998.8 | 申请日: | 2012-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135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发明(设计)人: | 潘俊林;夏聪;肖勇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京信通信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5B19/418 | 分类号: | G05B19/4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郭红丽 |
地址: | 510663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远程 监控 方法 设备 | ||
1.一种远程监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网管设备发送的监控数据消息,所述监控数据消息中携带了对象指示符;
根据预先设置的对象指示符与监控对象、监控内容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监控数据消息中携带的对象指示符对应的监控对象,以及监控内容;
对所述监控对象进行监控,并将监控得到的所述监控内容的监控数据信息返回至网管设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对象包括主站设备和主站设备控制范围内的从站设备;
通过以下方式设置对象指示符与监控对象、监控内容之间的对应关系:
确定对象指示符与主站设备的设备标识、主站设备的监控内容之间的映射关系;
确定对象指示符与从站设备的设备标识、从站设备的监控内容之间的映射关系。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消息中还携带了SET类型的监控指令信息;
对所述监控对象进行监控,并将监控得到的所述监控内容的监控数据信息返回至网管设备,具体包括:
当所述监控对象为主站设备时,根据所述SET类型的监控指令信息对主站设备的所述监控内容进行控制,并将控制时产生的监控数据信息存储在主站设备的主站设备监控数据表中,以及将所述监控数据信息返回至网管设备。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所述监控对象进行监控,并将监控得到的所述监控内容的监控数据信息返回至网管设备,具体还包括:
当所述监控对象为从站设备时,根据所述SET类型的监控指令信息指示从站设备所属的主站设备将所述监控内容发送给所述从站设备,并针对所述监控内容对所述从站设备进行控制,将控制时产生的监控数据信息存储在主站设备的从站设备监控数据表中,并将所述监控数据信息返回至网管设备。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消息中还携带了GET类型的监控指令信息;
对所述监控对象进行监控,并将监控得到的所述监控内容的监控数据信息返回至网管设备,具体包括:
当所述监控对象为主站设备时,根据所述GET类型的监控指令信息从所述主站设备的主站设备监控数据表中查找与所述监控内容相关的监控数据信息,并将查找到的所述监控数据信息返回至网管设备。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所述监控对象进行监控,并将监控得到的所述监控内容的监控数据信息返回至网管设备,具体还包括:
当所述监控对象是从站设备时,根据所述GET类型的监控指令信息,指示从站设备所属的主站设备根据所述主站设备中所述从站设备对应的从站设备监控数据表,查询所述从站设备监控数据表中与所述监控内容相关的监控数据信息,并将得到的所述监控数据信息返回至网管设备,其中,所述监控数据信息是主站设备通过下发携带了从站设备标识和监控内容的数据包,并指示所述从站设备针对所述监控内容进行控制得到的。
7.一种远程监控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网管设备发送的监控数据消息,所述监控数据消息中携带了对象指示符;
确定模块,用于根据预先设置的对象指示符与监控对象、监控内容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监控数据消息中携带的对象指示符对应的监控对象,以及监控内容;
监控模块,用于对所述监控对象进行监控,并将监控得到的所述监控内容的监控数据信息返回至网管设备。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确定模块,具体用于通过以下方式设置对象指示符与监控对象、监控内容之间的对应关系:
确定对象指示符与主站设备的设备标识、主站设备的监控内容之间的映射关系;
确定对象指示符与从站设备的设备标识、从站设备的监控内容之间的映射关系。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消息中还携带了SET类型的监控指令信息;
所述监控模块,具体用于当所述监控对象为主站设备时,根据所述SET类型的监控指令信息对主站设备的所述监控内容进行控制,并将控制时产生的监控数据信息存储在主站设备的主站设备监控数据表中,以及将所述监控数据信息返回至网管设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京信通信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未经京信通信系统(中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377998.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