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液晶显示器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78116.X | 申请日: | 2012-10-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148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06 |
发明(设计)人: | 徐文浩;范广宪;袁海燕 | 申请(专利权)人: | 镇江海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镇江泰利丰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H05B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海颂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58 | 代理人: | 季萍 |
地址: | 212021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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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液晶显示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液晶显示器,特别涉及一种可在低温状态下显示的液晶显示器,属于电子仪器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液晶作为一种具有各向异性的特殊功能材料, 利用外加电场对具有各向异性的向列相分子进行控制,改变原有分子的有序状态,自然就会改变原有液晶的光学性能,从而实现了液晶对外界光的调制。液晶已广泛应用于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屏在信息显示领域广泛得到应用。液晶既具有晶体的双折射性又具有液体的流动性,只有在一定的温度范围内才呈现液晶态,且在液晶态温度范围内,其特性也随温度变化而变化。液晶材料的物性参数,如粘滞系数、介电常数和弹性常数等都对环境温度十分敏感,直接影响液晶的响应时间和液晶的阈值电压。当温度降至低于0 ℃时,液晶材料将变得粘滞,响应速度变慢,动态图像出现拖尾现象,温度低时,LCD的透射比就会降低,引起图像模糊,甚至低温特性差的液晶材料不能显示;如果温度过低,液晶态会消失,变成晶体,有可能会在形成晶体过程中破坏定向层而造成永久性损坏,在-10 ℃时一般液晶屏已显示模糊,反映迟缓;而当温度过高时,封装液晶屏的粘合剂和封装物的性能将降低、退化,液晶态也会消失,变成液态,不能工作。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液晶显示器,该液晶显示器可适用低温下应用,当温度低于-10 ℃时仍能保证液晶正常显示。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液晶屏,其中,所述液晶屏上设有加热装置。
上述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加热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至少一面上设有加热线圈,所述加热线圈与所述底板固定连接。
上述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加热线圈是铜箔组成的对偶线圈。
上述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底板与所述液晶屏之间衬垫绝缘与保温材料。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1、由于液晶屏的背面设有加热装置,当温度较低时,可通过加热装置对液晶屏进行加热,从而,确保液晶显示屏正常工作,本发明在零下40度仍可正常使用。
2、由于所述加热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至少一面上设有加热线圈,所述加热线圈与所述底板固定连接,可根据不同的温度要求组合接入,利用线圈的粗细和圈数调节电阻值,达到适合的功耗。且加热线圈由铜箔组成的细密的对偶线圈相当于无感电阻,抵消了因电流产生的磁场对电子电路产生的影响,确保了液晶显示屏的性能。
3、由于底板与所述液晶屏之间衬垫绝缘与保温材料,可起到绝缘与保温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液晶屏1,所述液晶屏1上设有加热装置2,加热装置2可设置在液晶屏的表面上,也可设置在液晶屏的侧面或端面,根据具体要求设置,加热装置2的电源由仪器的工作电源提供,工作时,接入安全电压后流过该线圈的电流因线圈的电阻产生热量对液晶屏进行加热。本实施例中,为了提高加热装置的加热效率,将加热装置2设置在液晶屏1的表面上,所述加热装置2包括底板2-1,所述底板2-1上固定设有加热线圈2-2,加热线圈2-2可设置在底板2-1的外表面,也可设置在底板2-1的内表面,也可在底板2-1的内、外两面均设置,可根据具体要求设计,工作时根据不同的温度要求组合接入。所述加热线圈2-2是铜箔绕制而成的对偶线圈(相当于无感电阻),优选所述加热线圈2-2由铜箔绕制而成的细密的对偶线圈,可抵消因电流产生的磁场对电子电路产生的影响。根据不同的要求利用线圈的粗细和圈数调节电阻值,达到适合的功耗,
为了提高本发明的保温性能,可在底板与液晶屏之间衬垫绝缘与保温材料,如毛毡。工作时,单片机检测安装液晶显示屏的环境温度,达到0 ℃时接通相应阻值的加热线圈2-2对液晶屏加热,能保证在达到0- -10°C时液晶屏能以20°C时的显示效果。在温度你于-10 ℃时接通另外阻值的加热线圈2-2对液晶屏加热,能保证-30 ℃时液晶也正常显示效果。
以上实施例的描述较为具体、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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