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矿井(道)救生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80354.4 | 申请日: | 2012-10-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268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16 |
发明(设计)人: | 李苏川;李仕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苏川;李仕良 |
主分类号: | E21F11/00 | 分类号: | E21F1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82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矿井 救生 系统 | ||
1.一种矿井(道)救生系统,由抽排风口;低压灯;同线电话;水龙头;营养液龙头;外护套管;水管;电话线管;营养液管;照明管;抽排风管组成,其特征是在主矿道和支矿道中预埋多孔塑料(或其它材质)管或眼镜管,每隔一段距离留出救生节点开关的出口,通过塑料(或其它材质)多孔管或眼镜管,输送空气,水,液状食物,营养品(如牛奶),通信,照明等。
2.引用1、一种矿井(道)救生系统,其中的多孔管特征是在一根较大圆管外环绕几根较小圆管,再在其外部套上一根外护套管。
3.引用1、一种矿井(道)救生系统,其中的眼镜管特征是由两根管并排放置在一起,在其外部套上一层外护套管,在外护套管与排管的间隙处放两根较小的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苏川;李仕良,未经李苏川;李仕良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380354.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