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尔夫球杆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88530.9 | 申请日: | 2012-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415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7 |
发明(设计)人: | 中村崇;长谷川宏;中野贵次 | 申请(专利权)人: | 邓禄普体育用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3B53/00 | 分类号: | A63B53/00;A63B53/04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 代理人: | 梅高强;刘煜 |
地址: | 日本国兵库县神户***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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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杆 | ||
1.一种高尔夫球杆,杆身的前端设置有杆头,该杆身的后端设置有球棒柄,该高尔夫球杆的特征在于,
球杆的重量为265g以下,
杆头的重量和球杆的重量的比值(杆头的重量/球杆的重量)为0.67以上、0.75以下,
从杆身的前端至杆身重心的距离表示为LG,杆身的全长表示为LS时,0.52≦LG/LS≦0.65,并且,
球杆的弯曲振动的频率表示为F时,180cpm≦F≦210cp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球杆的长度为46英寸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球棒柄的重量为27g以上、45g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球杆的重量为240g以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球杆的长度为42.0英寸以上、46.0英寸以下。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球杆的弯曲振动的频率为185cpm以上、205cpm以下。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杆身的重量为25g以上、50g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杆身的长度为1050mm以上、1200mm以下。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LG/LS为0.53以上、0.64以下。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在杆身的从距离球杆柄端250mm处到该球杆柄端的范围内所具有的球杆柄部分层的重量表示为Wa,该范围内的杆身的重量表示为Wb时,Wa/Wb为0.4以上、0.7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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