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抗皱眼霜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92405.5 | 申请日: | 2012-10-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206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16 |
发明(设计)人: | 李雄骥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雄骥 |
主分类号: | A61K8/99 | 分类号: | A61K8/99;A61Q19/08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5107 | 代理人: | 石晓玲 |
地址: | 541004 广西壮***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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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抗皱 | ||
1.一种抗皱眼霜,由抗皱活性成分和眼霜基质组成,其特征在于:以该眼霜的总重量为基准,所述抗皱活性成分的原料组成包括:野桐提取物0.2~5%、青刺果提取物0.2~3%、灵芝提取物0.1~0.2%、银杏提取物0.1~0.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皱眼霜,其特征在于:所述野桐提取物是由以下方法制备得到:分别取野桐粉碎,以低碳醇为溶媒,在40~100℃下提取3~20小时,过滤,滤液减压浓缩,干燥,即为野桐提取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皱眼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灵芝提取物是由以下方法制备得到:取灵芝粉碎,以低碳醇为溶媒,浸提15~45小时,过滤,滤液减压浓缩,干燥,即为灵芝提取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皱眼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银杏提取物是由以下方法制备得到:取银杏粉碎,以低碳醇为溶媒,浸提15~70小时,过滤,滤液减压浓缩,干燥,即为银杏提取物。
5.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抗皱眼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低碳醇为乙醇、丙醇、异丙醇、丁二醇。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皱眼霜,其特征在于:所述青刺果提取物是由以下方法制备得到:取青刺果粉碎,以丙烷为溶媒,在35~45℃下提取3~15小时,过滤,滤液减压浓缩至密度为1.0~1.2g/ml,即为青刺果提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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