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煤法熔分还原炼铁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03338.2 | 申请日: | 2012-10-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256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13 |
发明(设计)人: | 陈存运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桃园冶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1B11/10 | 分类号: | C21B11/10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61215 | 代理人: | 刘国智 |
地址: | 710055 ***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煤法熔分 还原 炼铁 工艺 | ||
1.一种电-煤法熔分还原炼铁工艺,其特征在于,将气/煤基直接还原设备生产的金属化球团利用热送装置在900~1000℃非氧化条件下输送到熔分还原炉的保温储料仓,在其中完成配料后送至炉内高温区,然后利用电弧加热使配料熔化,同时喷碳粉进行反应,然后循环进行工艺性扒渣和电弧加热熔化,直至取样的温度和成分达标,其中在保温储料仓中配料是将金属化球团:还原剂:渣料按照质量比85:15:5混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电-煤法熔分还原炼铁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化球团中TFe质量分数大于6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电-煤法熔分还原炼铁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化球团由质量比为69.07:13.32:58.71:10.94:6.74:2.22:3.32:1.024:0.06:3.00的TFe、FeO、MFe、SiO2、CaO、MgO、Al2O3、S、P和C组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电-煤法熔分还原炼铁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还原剂是焦炭或煤粉。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电-煤法熔分还原炼铁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焦炭由质量比为85.04:0.87:49.99:34.09:3.02:0.95:9.46:0.88:2.35:2.33:0.46:0.83的C、S、SiO2、Al2O3、CaO、MgO、FeO、Fe2O3、H2、O2、N2、H2O组成;所述煤粉由质量比为76.49:0.36:48.31:35.82:3.68:1.03:6.95:2.98:2.35:2.33:0.46:0.83的C、S、SiO2、Al2O3、CaO、MgO、FeO、Fe2O3、H2、O2、N2、H2O组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电-煤法熔分还原炼铁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渣料作为溶剂,来源于石灰窑生产,其成分为:质量分数为0.014%的P;0.012%的S;52.78%的CaO;1.32%的MgO;1.62%的SiO2;1.32%的Al2O3;0.02%的P2O5;0.03%的SO3以及42.884%的烧损。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电-煤法熔分还原炼铁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气/煤基直接还原设备包括转底炉、竖炉或者回转窑。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电-煤法熔分还原炼铁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粉是从炉体内置的搅拌枪喷入的,搅拌枪喷碳粉的同时对熔化的物料进行搅拌。
9.根据权利要求1或8所述电-煤法熔分还原炼铁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粉的喷入量为还原剂加入量的5-10%。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电-煤法熔分还原炼铁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熔分还原炉的炉体进行密封,在炉内和熔池表面保持微正压——强还原气氛。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西安桃园冶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未经西安桃园冶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403338.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玉米淀粉生产废渣挤干机
- 下一篇:一种消失模黑区造型浇注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