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29889.6 | 申请日: | 2012-11-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133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发明(设计)人: | 张耀宗 | 申请(专利权)人: | 纬创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鹤松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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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部 穿戴 显示 系统 | ||
1.一种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适用穿戴于一使用者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
一显示单元,其中所述显示单元具有面向所述使用者一脸部的一显示面,且所述显示单元由多个像素组成,每一所述这些像素放射一影像光束;以及
一显示指向单元,位于所述显示单元的所述显示面上,其中所述显示指向单元将来自所述这些像素的所述这些影像光束缩小并导向至所述使用者的至少一眼睛的一瞳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指向单元具有多个指向结构,且配置每一所述这些指向结构以对应于所述这些像素至少其中之一。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这些指向结构包括一遮光结构,以遮蔽部分来自所对应的所述像素的所述影像光束。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这些指向结构更包括一柱状导向结构,以配置对应所述指向结构的所述遮光结构,且每一所述这些柱状导向结构将通过所对应的所述遮光结构的所述影像光束导向至所述使用者的至少所述眼睛的所述瞳孔。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依照所对应的所述像素在所述显示单元的一配置位置,每一所述这些柱状导向结构的一柱状体上表面对应所述显示面具有不同的一倾斜度。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这些柱状导向结构,依照所对应的所述像素在所述显示单元的一配置位置,而具有不同的一柱状体高度。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这些柱状导向结构的所述柱状体上表面组成所述显示指向单元的一指向单元上表面,且指向单元上表面与所述显示面夹一倾斜角度。
8.如权利要求3其中之一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通过每一所述这些指向结构后的每一所述这些影像光束的一散射角度约小于0.1度。
9.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这些遮光结构遮蔽部分来自所对应的所述像素的所述影像光束,以使具有一特定光束行进方向的部份所述影像光束通过。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可通过每一所述这些遮光结构的部份所述影像光束,依照每一所述这些遮光结构所对应的所述像素在所述显示单元的一配置位置,而具有不同的所述特定光束行进方向。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这些特定光束行径方向指向所述使用者的至少所述眼睛的所述瞳孔。
12.如权利要求9其中之一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通过每一所述这些指向结构后的每一所述这些影像光束的一散射角度约小于0.1度。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这些遮光结构包括一液晶结构。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还包括:
一瞳孔位置检测器用以检测所述使用者的至少所述眼睛的所述瞳孔的一瞳孔位置;以及
一控制器连接所述显示指向单元与所述瞳孔位置检测器,根据所述瞳孔位置检测器所检测的所述瞳孔位置,控制所述显示指向单元的每一所述这些液晶结构的一晶格排列,以使通过每一所述液晶结构的的部份所述影像光束分别指向所述使用者的至少所述眼睛的所述瞳孔。
1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这些指向结构包括一透镜,以集中来自所对应的所述像素的所述影像光束,并将所分别集中的每一影像光束导向至所述使用者的至少一眼睛的一瞳孔。
16.如权利要求15其中之一所述的头部穿戴式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通过每一所述这些指向结构后的每一所述这些影像光束的一散射角度约小于0.1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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