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人力搬运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44157.4 | 申请日: | 2012-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2343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13 |
发明(设计)人: | 贺金楼 | 申请(专利权)人: | 贺金楼 |
主分类号: | B65G7/02 | 分类号: | B65G7/02 |
代理公司: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5 | 代理人: | 王汝银 |
地址: | 250022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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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人力 搬运 机构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搬运工具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人力搬运机构。
背景技术
我国规定,七层楼以上的住宅楼才安装电梯,而我国现在有很多七层楼以下的住宅楼,这些住宅楼的居民搬家、搬运较重货物时就很吃力。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人力搬运机构,该人力搬运机构具有使用方便、省时、省力的特点。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人力搬运机构,包括底板和底板两侧的挡板,所述底板分前底板、后底板两部分,前底板为中空结构,其两侧设有贯穿槽,所述贯穿槽两端先下折弯后再向后折弯,所述后底板向前延伸一板舌,板舌前端向两侧延伸一限位杆,所述板舌插入前底板内部,限位杆卡在贯穿槽的折弯部分,限位杆可在两个折弯部分之间转换,所述前底板前端呈弧形向上弯起后连接一框架形把手,所述挡板也相应地分为前挡板和后挡板。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将底板分为前底板和后底板两部分,可以调节底板的长度,因此可以搬运不同长度的重物。
2、由于前底板前端呈弧形向上弯起,在楼梯上向上拉货物时会比较省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主视图;
图2为本发明的俯视图
图3为本发明伸展后的主视图;
图4为图1中A部分的放大图。
图中:1前底板,2后底板,3前挡板,4后挡板,5贯穿槽,6折弯部分,7板舌,8限位杆,9框架形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图3、图4所示,本发明的一种人力搬运机构,包括底板和底板两侧的挡板,其中底板分为前底板1、后底板2两部分,相应地,挡板也分为前挡板3和后挡板4两部分,前底板1为中空结构,其两侧设有贯穿槽5,两个贯穿槽5位置、形状相同,贯穿槽5的两端先下折弯再向后折弯,如图3所示,整个折弯部分6呈向后的L形,后底板2向前延伸一板舌7,板舌7的前端向两侧延伸一限位杆8,板舌7插入前底板1内部,限位杆8卡在贯穿槽5的折弯部分6,限位杆8可在两个折弯部分6之间转换,当限位杆8位于后面的折弯部分6处时,板舌7被拉出,作为前后底板的补充;前底板1的前端呈弧形,其向上弯起后连接一框架形把手9。
使用时将货物捆绑到底板上,如果货物较长,则将限位杆8转换到后面的折弯部分6,使板舌7从前底板1内拉出,以此来增加底板的长度;捆绑好货物后,一人拉框架形把手,一人扶好货物,就可以慢慢地将货物拉上楼梯了。
除说明书所述的技术特征外,均为本专业技术人员的已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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