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背光单元和具有该背光单元的显示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45149.1 | 申请日: | 2012-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048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15 |
发明(设计)人: | 金泰培;金东焕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8/00 | 分类号: | F21S8/00;F21V13/12;G02F1/13357;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韩明星 |
地址: | 韩国京畿***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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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背光 单元 具有 显示 设备 | ||
1.一种显示设备的背光单元,所述背光单元包括:
光源单元,光源单元设置在显示面板的至少一个边缘上;以及
导光板,导光板设置在显示面板的后部以将从光源单元辐射的光传输到显示面板,并且包括下侧和上侧,下侧形成有反射所辐射的光的多个分布的单元图案,上侧使被单元图案反射的光透过,
任何一个单元图案包括被雕刻到所述下侧中的颗粒形状并且将所辐射的光全反射到所述上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单元,其中,单元图案包括平行于所述下侧的底面和面向所述上侧的顶点,并且被雕刻到所述下侧中。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单元,其中,单元图案的底面为多边形形状。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背光单元,其中,单元图案具有100:28.8至100:35的宽度与高度之比。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单元,其中,单元图案具有底面为正方形形状的棱锥形形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背光单元,其中,所述底面的一个边缘的长度与从所述底面到所述顶点的长度之比为100:28.8至100:35。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单元,其中,单元图案具有底面为圆形的圆锥形形状。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背光单元,其中,所述底面的直径与从所述底面到所述顶点的长度之比为100:28.8至100:35。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单元,其中,所述顶点的角度在110度至120的范围内。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单元,其中,单元图案的宽度为100μm或小于100μm。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单元,所述背光单元还包括棱镜片,棱镜片置于显示面板和导光板的上侧之间并且聚集从所述上侧出射的光。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单元,其中,单元图案反射所辐射的光,使得从所述上侧出射的光的主要角度相对于所述上侧的表面在55度至65度的范围内,棱镜片将从所述上侧出射的光聚集成相对于所述上侧的表面的角度在85度至95度的范围内。
13.一种显示设备,所述显示设备包括:
显示面板;以及
如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背光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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