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448684.2 | 申请日: | 2012-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04834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03 |
发明(设计)人: | 廖本瑜;姚久琳;李宗宪;王志铭;许明祺;黄苡睿;赵光平;王志贤;谢明勋;刘建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K9/232 | 分类号: | F21K9/232;F21K9/237;F21V19/00;F21V17/0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11105 | 代理人: | 陈小雯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 ||
1.一种发光装置,包含:
内罩,包含有一具第一长度的第一上表面、一具第二长度的下表面、及一高度,其中,该高度与该第二长度的比值介于1到1.5之间;
基座,位于该内罩之下,包含有一具第三长度且平行于该第一上表面的第二上表面,其中,该第一长度大于该第三长度;
光源,位于该基座之上并被该内罩包覆;
支撑该基座的承载体;以及
外罩,连接该承载体的外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该承载体的长度大于该第一长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该第二长度小于该第三长度。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还包含一散热装置,连接该承载体,以将该光源所产生的热导离该发光装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该基座与该散热装置包含同样的材料。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该材料包含陶瓷、聚合物、或者金属,其中金属包含有铜、铝、镍、或者铁。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该第一上表面包含两个斜面,并且该下表面与该两个斜面之间具有介于20°到40°之间的夹角。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装置,还包含一波长转换装置形成于该斜面的部分区域之上。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该内罩包含一侧壁与该斜面形成一尖端。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发光装置,还包含一波长转换装置包围该尖端。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该下表面与该侧壁之间具有介于30°到60°之间的夹角。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该内罩包含一弯曲的侧壁与该第一上表面所具有的两个曲面区域形成一个曲面。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该内罩的该第一上表面包含两个斜面区域与一个连接于该两个斜面区域之间的平坦区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448684.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制备大颗粒氧化钐的方法
- 下一篇:新型HALF块结构的高腔精密瓶盖模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