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场发射灯管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50145.2 | 申请日: | 2012-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112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21 |
发明(设计)人: | 周明杰;徐习贤;陈贵堂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J63/06 | 分类号: | H01J63/06;H01J63/02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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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发射 灯管 | ||
1.一种场发射灯管,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透光管、至少3个阳极板、至少3个阴极板和电子发射源,所述阳极板包括阳极基板、形成在所述阳极基板上的导电膜和形成在所述导电膜上的发光层,所述阴极板包括阴极基板和形成在所述阴极基板上的导电层,所述阳极板和所述阴极板两两相对并垂直于所述透光管的径向轴设置在所述透光管内,每对所述两两相对设置的阳极板和阴极板形成一密闭内部空间,所述电子发射源为气体,所述电子发射源填充于每个所述密闭内部空间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场发射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为第一电离能小于25.0eV的气体中的一种或其任意组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场发射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为氮气、氦气和氩气中的一种或其任意组合。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场发射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两相对设置的每对阳极板和阴极板之间的距离相同。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场发射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两相对设置的每对阳极板和阴极板之间的距离为1~2mm。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场发射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阳极基板为透光基板。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场发射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膜为氧化铟锡导电膜。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场发射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层为荧光粉层。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场发射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阴极基板为透光基板。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场发射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层的材料为金属或非金属导电材料,所述导电层的厚度为0.2~1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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