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骨导电话机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50903.0 | 申请日: | 2012-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325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13 |
发明(设计)人: | 高利飞;李小龙;夏建;王爱敏;齐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美尔斯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247 | 分类号: | H04M1/247;H04M1/03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34 | 代理人: | 龙涛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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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导电 话机 | ||
1.一种骨导电话机,包括橡胶固定座(1)、骨传导振子(2)、前盖(3)、电话听筒(4)、麦克(5)、主机(6)六个部分,其特征是,在主机(6)原有电路的基础上,增加功率放大电路(7);将骨传导振子(2)内植在传统电话听筒(4)内,替代传统的气导喇叭;骨传导振子(2)接收电话机里的信号,通过前盖(3)接触颅骨送往内耳,直接作用听神经,使使用者听到声音。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导电话机,其特征是,所述橡胶固定座(1)通过凹槽卡入电话听筒(4)的孔中并固定住,避免产生转动;前盖(3)中放入骨传导振子(2),两者通过过盈配合连接,再压入橡胶固定座(1)中并固定住;所述橡胶固定座(1)通过其直径A与直径B之间的圆环形橡胶圈减弱骨传导振子(2)传给电话手柄的能量,避免麦克(5)与骨传导振子(2)互相影响产生的啸叫;前盖(3)的外径大于其它装入的部件,实现美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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