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IMS网络中基于扩展初始过滤规则的多业务触发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210453444.1 | 申请日: | 2012-1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128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21 |
发明(设计)人: | 荀兆勇;孔令丽;苏少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阳光凯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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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00071 北京市丰台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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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ims 网络 基于 扩展 初始 过滤 规则 业务 触发 方法 | ||
1.IMS网络中基于扩展初始过滤规则的多业务触发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操作步骤:
(1)遵循3GPP TS29.228标准中定义的iFC UML模型,对iFC进行扩展,扩展的iFC定义为e-iFC;
(2)利用SIP消息中的Route头来管理多业务触发标识,即当S-CSCF根据e-iFC判断出需要触发的业务时,S-CSCF把需要触发的业务的SIP URL按优先级次序加入到SIP消息的Route头中,然后把初始SIP消息触发到优先级最高的业务上,当该业务执行完毕后即可以根据Route头中的SIP URL标识,依次把消息路由到后续业务;
(3)利用SIP消息中的Route头,并基于e-iFC,执行一种基于e-iFC的多业务触发方法e-MSTA,即当触发业务时,S-CSCF根据e-iFC在Route头中设置业务的触发顺序,一次触发多个业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IMS网络中基于扩展初始过滤规则的多业务触发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e-iFC包括零个或一个触发点TP以及一个或多个AS;即当TP类实例的个数是0时,AS类实例有且仅有一个;当TP类实例的个数不等于0时,其与AS类实例一一对应;AS中的优先级Priority属性标识了业务的优先级,其他定义与现有3GPP TS 29.228标准中定义的iFC UML模型一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IMS网络中基于扩展初始过滤规则的多业务触发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还包括以下步骤:
通过SIP URL中的域名判断后续业务与前一个业务是否驻留在同一个AS上,并根据判断结果分别执行以下步骤:
(21)若后续业务与前一个业务驻留在同一个AS上,则在此AS上继续执行相应业务逻辑;
(22)若后续业务驻留在其他的AS上,则根据基本的SIP路由机制把该初始SIP消息发送到下一跳地址。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IMS网络中基于扩展初始过滤规则的多业务触发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的基于e-iFC的的多业务触发方法e-MSTA中,在用户注册时,或收到未注册用户的一个终止的或者起始的初始请求时,e-iFC被下载到S-CSCF,在收到初始呼叫请求INVITE消息时,S-CSCF执行以下操作步骤:
(31)解析请求消息,找出所有的业务点触发器实例;
(32)检查e-iFC中的触发点是否与该请求中的业务点触发器实例相匹配,并根据各个业务的优先级设置Route头;
(33)根据Route头中的设置,S-CSCF将:标记发端侧SIP会话;通过ISC接口将该请求转发给优先级最高的业务,驻留该业务的AS通过ISC接口收到该消息请求后:执行业务逻辑;修改请求消息;根据Route头的设置把请求消息转发给下一个业务,下一业务执行完相应操作后,根据Route头的信息继续转发此消息,当最后一个业务执行完相应操作后,其驻留的AS将通过ISC接口把请求消息转发回S-CSCF;
(34)基于SIP路由机制对该请求消息进行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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