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矿山设备防爆防火隔尘隔噪音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462819.0 | 申请日: | 2012-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267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13 |
发明(设计)人: | 李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凌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F5/00 | 分类号: | E21F5/00;E21F17/103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11201 湖南***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矿山设备 防爆 防火 隔尘隔 噪音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矿山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在瓦斯、氢气等环境中使用的有防爆防火防尘等要求的设备,进行防爆防火隔尘的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中国的矿难是美国的100倍,死亡人数占全球的80%。在中国,不光是煤矿,很多的其他矿山也是安全设置做得不到位,设备问题也很突出:矿主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投入,从开采条件来看,煤矿整体技术状况比较落后,国有煤矿机械化程度虽已达60%至70%,但大量的乡镇煤矿机械化程度很低,装备水平落后,有的还采用原始开采方式,不注意或者舍不得投资加强运用先进的设备,也导致了不少事故的发生。
各种矿山设备,一般都要求防火防爆,一旦发生火灾或者爆炸事故,损失价值难以估算,无法弥补,故各级部门都予以了高度重视。然而,即便如此,火灾爆炸等矿难事故仍有发生。
根据多年对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统计分析,可以发现有如下一些特点:①瓦斯爆炸多为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巨大;②瓦斯爆炸造成的破坏波及范围大,破坏力极强;③多为火花引爆;④瓦斯爆炸多发生在乡镇煤矿;⑤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均有发生。虽然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但总的来说分为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两种。主观原因就是瓦斯积聚和引爆火源的存在;客观原因与自然条件、安全技术手段、安全装备水平、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等有关。
煤矿井下引爆瓦斯的火源有爆破火花、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煤炭自燃等。其中电器设备产生的火花是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火源之一,如2005年34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就有15起事故是由电器设备及电源线电火花引爆的,占44%以上。对电气设备进行多重防火防爆的防护很有必要,如果能有一种价廉物美的防护装置,对现有的电器进行保护,那就更加安全可靠了。
综上所述,我国的防火防爆事业仍然任重道远。为了提供一种工作质量可靠、成本尽量低廉的防爆防火装置,很多人都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专利CN201599048U连动式隔爆水棚架,由水棚架(1)与连动杆(2)通过托钩(3)连接形成一个连动单元(4),最后由多个连动单元(4)与冲击波启动板(5)通过铁丝A(6)、挂环B(7)连接组成,当冲击波冲翻启动板(5)时,铁丝A(6)拉动连动杆(2),使托钩(3)旋转,使水棚架(1)旋转落下,当前一水棚架(1)落下时,铁丝A(6)又拉动后一连动杆(2)旋转,使后一水棚架(1)落下,水袋翻落,如此连动下去,起到降尘降温隔绝煤尘爆炸的作用。但是对于设备尤其是带电的设备进行保护而言,浇水灭火防爆不是很好的选择。
专利CN102146804A一种具有双重保障功能的煤矿井下避难硐室,设置在进风巷道旁侧稳定的岩层中,坚固、抗爆、阻燃;入口设有带防爆门的防爆墙和隔离室,隔离室与里端的生活室之间设有带密封门的密闭墙;隔离室内设有防爆制冷空调……。专利CN102146804A提供的隔离室,能够和矿井完全隔离,完全能够达到本专利矿山设备防爆防火隔尘隔噪音装置的目的,但是,毕竟这种装置造价昂贵,只能用来保护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用来对电气设备进行保护显然不现实。
专利CN202315056U室内火灾自动监控灭火联动系统,包括一套联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火灾报警器是其触发装置,火警信号反馈到联动开关柜后即启动防火电动卷帘关闭窗户,阻断燃烧所需空气中氧气的来源途径,同时开启电动气阀让高压惰性气体储罐内的无毒不助燃惰性气体快速流入室内,在防火卷帘完全关闭时即又开启强力排风扇抽走室内的空气,以此多种措施将室内变为密闭的特殊环境可快速降低室内空气中氧气的浓度直至燃烧的火源熄灭为止。达到快速安全高效隔离火场自动灭火,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该系统用于矿井设备的保护,略显复杂,而且成本过高,不太合适。
另外,一般来说,矿山中的粉尘含量很高,对设备的长期运行有很多的不利影响,而且,设备噪音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健康影响也比较大。本发明提供的是一种成本低,使用方便可靠的矿山设备防爆防火隔尘隔噪音保护装置,不论是大中型矿山,还是小型矿山都能够使用,即使是单独分散布置的设备,也能使用。
发明内容
根据新修订的国家标准GB3836.1将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I类、II类和III类:
1、 I类电气设备用于煤矿瓦斯气体环境。
注: I类防爆型式考虑了甲烷和煤粉的点燃以及地下用设备增加的物理保护措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湖南凌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湖南凌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462819.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