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手机收单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210468133.2 | 申请日: | 2012-1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687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13 |
发明(设计)人: | 陈松;李晨;卫靖杰;刘自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16 | 分类号: | G06Q20/1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鹤松 |
地址: | 200120***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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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手机 系统 | ||
1.一种手机收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机收单系统通过银行收单前置系统与银行服务器相连;
其中:所述的手机收单系统包括手机和收单终端,所述手机与所述收单终端相连;
所述收单终端包括:
通讯接口,与所述手机的数据接口相连;
读卡区,用于读取银行卡,以获取银行卡信息;
密码键盘,用于输入银行卡交易密码,并将银行卡交易密码通过所述通讯接口发送至所述手机;
所述手机包括:
通信模块,用于通过无线网络登录手机银行,与所述的银行收单前置系统通信;
输入模块,用于输入收单请求信息;
处理器,用于接收所述收单请求信息,并将所述收单请求信息以交易报文的方式发送给银行服务器,并接收所述银行服务器返回的收单请求处理结果信息;
输出模块,用于输出所述收单请求处理结果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收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通过所述银行收单前置系统将所述收单请求信息以交易报文的方式发送给银行服务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收单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银行卡信息包括:银行卡磁道信息、银行卡IC芯片信息;
所述银行收单前置系统生成第一密钥;
所述的交易报文的鉴别码、所述银行卡磁道信息、所述银行卡IC芯片信息由所述第一密钥进行加密。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机收单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银行收单前置系统与所述收单终端均存储有第二密钥,所述第二密钥用于对所述第一密钥进行加密。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收单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银行收单前置系统调用预先存储的商户信息,并将所述商户信息与所述收单请求处理结果信息组合形成交易凭证信息,以手机短信和/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将所述交易凭证信息推送至刷卡用户。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收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单请求信息包括:交易类型、交易金额。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收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读卡区包括:磁条读卡区和IC卡读卡区。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收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机收单系统还包括:
无线打印机,与所述移动终端无线连接,用于打印交易凭证信息。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收单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手机还包括:GPS模块,用于获取当前地理位置信息;
所述收单终端还包括:交易区域限定模块,用于将预先设定的交易范围信息与所述GPS模块中的当前地理位置信息进行比对,如果所述当前地理位置信息超出了所述预先设定的交易范围信息,则拒绝交易。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收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登录所述手机银行之后,所述手机与所述手机银行之间利用3DES算法对数据加密传输。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收单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交易报文中包括:手机收单终端设备信息,用户SIM卡信息、手机设备信息;
所述银行收单前置系统与后台登记信息进行合法性校验,收单终端、SIM卡、手机其中一者更换时,将导致交易合法性校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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