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便携机以及信息通信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10480504.9 | 申请日: | 2012-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3878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05 |
发明(设计)人: | 西台哲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姆龙汽车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B1/38 | 分类号: | H04B1/38;H04B5/00;H04M1/6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辉;黄纶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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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便携机 以及 信息 通信 系统 | ||
1.一种车辆用便携机,其具备:
与车辆进行无线通信的无线通信部;
与便携终端进行近距离无线通信的近距离无线通信部;
车辆信息取得部,其取得通过无线通信从所述车辆发送的、与所述车辆相关的车辆信息;
发送强度设定部,其根据所述车辆信息的内容,设定向所述便携终端发送所述车辆信息的发送强度;以及
发送控制部,其控制为:以设定的发送强度通过近距离无线通信将所述车辆信息发送给所述便携终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便携机,其中,
该车辆用便携机还具有存储所述车辆信息的存储部,
在被所述便携终端请求了发送所述车辆信息的情况下,
所述车辆信息取得部判定是否需要更新所请求发送的所述车辆信息,从所述车辆取得判定为需要更新的所述车辆信息,更新所述存储部中存储的所述车辆信息,
所述发送控制部对于判定为需要更新的所述车辆信息,将通过所述车辆信息取得部从所述车辆取得的所述车辆信息发送给所述便携终端,对于判定为不需要更新的所述车辆信息,将所述存储部中存储的所述车辆信息发送给所述便携终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用便携机,其中,
所述车辆信息取得部将对所述车辆信息设定的发送强度与该车辆信息一起存储在所述存储部中,
所述发送控制部在向所述便携终端发送所述存储部中存储的所述车辆信息时,以所述存储部中存储的发送强度向所述便携终端进行发送。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用便携机,其中,
所述发送强度设定部根据所述车辆信息的机密性的高低设定发送强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用便携机,其中,
所述发送控制部在向所述便携终端发送多个所述车辆信息时,对根据所述机密性的高低而分类的每一组,按不同的定时向所述便携终端进行发送。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用便携机,其中,
所述发送强度设定部将与来自所述车辆用便携机的请求无关地从所述车辆发送的所述车辆信息的发送强度设定为强于根据来自所述车辆用便携机的请求从所述车辆发送的所述车辆信息的发送强度。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用便携机,其中,
所述发送强度设定部将与所述车辆的位置相关的信息的发送强度设定为最弱。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用便携机,其中,
该车辆用便携机还具有指令中继部,该指令中继部控制从所述便携终端发送的针对所述车辆的指令向所述车辆的发送,
所述发送强度设定部根据所述指令的内容,设定针对所述指令而向所述便携终端发送的确认信号的发送强度,
所述发送控制部以设定的发送强度将所述确认信号发送给所述便携终端,
所述指令中继部在接收到针对所述确认信号从所述便携终端发送的应答信号的情况下,将所述指令发送给所述车辆。
9.一种信息通信系统,其包含:与车辆进行无线通信的车辆用便携机、以及具备显示部并与所述车辆用便携机进行近距离无线通信的便携终端,其中,
所述车辆用便携机具备:
车辆信息取得部,其取得通过无线通信从所述车辆发送的、与所述车辆相关的车辆信息;
发送强度设定部,其根据所述车辆信息的内容,设定向所述便携终端发送所述车辆信息的发送强度;以及
发送控制部,其控制为:通过近距离无线通信以设定的发送强度将所述车辆信息发送给所述便携终端,
所述便携终端具备执行控制部,所述执行控制部对取得从所述车辆用便携机发送的所述车辆信息并使所述显示部进行显示的处理的执行进行控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信息通信系统,其中,
所述发送强度设定部根据与所述车辆信息一起从所述车辆发送的该车辆信息的机密性的高低,设定该车辆信息的发送强度。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信息通信系统,其中,
所述便携终端还具备操作部,所述操作部用于输入对所述车辆的指令,
所述执行控制部控制为:根据所述指令的内容,设定向所述车辆用便携机发送所述指令的发送强度,通过近距离无线通信以设定的发送强度将所述指令发送给所述车辆用便携机。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信息通信系统,其中,
使用者能够设定从所述便携终端向所述车辆用便携机发送所述指令的发送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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