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指甲油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210494208.4 申请日: 2012-11-28
公开(公告)号: CN103845230A 公开(公告)日: 2014-06-11
发明(设计)人: 不公告发明人 申请(专利权)人: 高峰
主分类号: A61K8/85 分类号: A61K8/85;A61Q5/02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116000 辽宁省大连市西*** 国省代码: 辽宁;21
权利要求书: 查看更多 说明书: 查看更多
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指甲油
【说明书】:

技术领域

发明涉及一种化妆品,特别是一种指甲油。

背景技术

指甲油基本上是以硝化纤维为本料,配上丙酮、醋酸乙酯、乳酸乙酯、苯二甲酸酊类等化学溶剂制成。 这种指甲油涂在指甲上,能使指甲红艳润泽,并长期不褪色,受到人们喜爱。但这些原料大都有一定的生物毒性,应避免进入人体,造成慢性中毒。同时,指甲油含有的一种名叫酞酸酯的物质,这种物质若长期被人体吸收,不仅对人的健康十分有害,而且最容易引起孕妇流产及生出畸形儿。所以,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都应避免使用标有“酞酸酯”字样的化妆品,防酞酸酯引起流产或婴儿畸形。我们知道,尽管酞酸酯是未来的母亲涂的,受害的却是腹中的孩子。另外,这种有害物质还会危害婴儿腰部以下的器官,引起生殖器畸形。因此,母亲哺乳期间使用含这种物质的化妆品,孩子长大后,可能患不孕症或阳痿。这就是酞酸酯这种物质阻碍雄性激素发挥作用造成的恶果。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指甲油。

本发明的原料为:非晶性聚乳酸树脂、非晶性聚乳酸树脂、荧光剂、染色剂、香料。

所述的荧光剂采用荧光粉。

所述的非晶性聚乳酸树脂是由玉米提炼而成。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本发明的指甲油是由植物提炼而成不会有残留的污染和毒害。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原料为:非晶性聚乳酸树脂、非晶性聚乳酸树脂、荧光剂、染色剂、香料。

所述的荧光剂采用荧光粉。

所述的非晶性聚乳酸树脂是由玉米提炼而成。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本发明的指甲油是由植物提炼而成不会有残留的污染和毒害。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高峰,未经高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494208.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专利文献下载

说明:

1、专利原文基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说明书;

2、支持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升级中);

3、专利数据每周两次同步更新,支持Adobe PDF格式;

4、内容包括专利技术的结构示意图流程工艺图技术构造图

5、已全新升级为极速版,下载速度显著提升!欢迎使用!

请您登陆后,进行下载,点击【登陆】 【注册】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投稿须知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企业标识 联系我们

钻瓜专利网在线咨询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在线客服
tel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