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玻璃抛光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210495574.1 | 申请日: | 2012-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175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28 |
发明(设计)人: | 周卓华;陈高祥;程海星;吴清波;乔晓风;朱云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3M材料技术(合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4B13/00 | 分类号: | B24B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郑立柱 |
地址: | 230088 安徽省合肥***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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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 抛光 装置 | ||
1.一种玻璃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驱动器;
抛光轮,其包含氧化铈颗粒、酚醛树脂以及乳胶,并且所述氧化铈颗粒占所述抛光轮的重量百分比不低于60%;以及
连接柄,其用于连接所述驱动器与所述抛光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铈颗粒占所述抛光轮的重量百分比为60%至8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铈颗粒占所述抛光轮的重量百分比为8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酚醛树脂占所述抛光轮的重量百分比为8%至3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玻璃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酚醛树脂占所述抛光轮的重量百分比为10%至15%。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乳胶占所述抛光轮的重量百分比为5%至12%。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玻璃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乳胶占所述抛光轮的重量百分比为5%至1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轮的回弹力为15%至17.5%,所述抛光轮的硬度为80至85。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铈颗粒的颗粒尺寸为1至3微米。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轮的形状呈圆柱形或梭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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