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超媒体的制作和发布系统及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496870.3 | 申请日: | 2012-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56832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20 |
发明(设计)人: | 王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85 | 分类号: | H04N21/85;H04N21/8543;H04N21/8545;H04N21/858;H04N21/254 |
代理公司: | 上海集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4 | 代理人: | 周成 |
地址: | 20007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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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媒体 制作 发布 系统 方法 | ||
1.一种超媒体的制作和发布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选取标注对象及其对应的媒体信息,完成媒体标注并制作子视频;
针对超媒体中的主视频,进行分割处理,提取其中的关键帧或者视频片断;
通过视频检索技术,定位到所述标注对象所在帧信息;
审核媒体信息;
将超媒体的信息记录到超媒体数据库;
把超媒体中所有子媒体的信息、所对应的帧信息、标注的对象信息串接起来,打成一个包;
将超媒体注入到内容分发网络中的视频服务器,所述视频服务器返回所述超媒体文件的播放索引标识;
形成超媒体展示界面;
展示与播放所述超媒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媒体的制作和发布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标注对象为任一物品、人物或场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媒体的制作和发布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视频标注包括制作对应所述标注对象的视频、音频、文本、URL链接、评论、微博、网页。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媒体的制作和发布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审核媒体信息包括通过手工的方式完成检索或者直接退出终止制作。
5.一种超媒体的制作和发布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超媒体制作模块、内容管理模块、媒体资产管理模块、内容分发网络和电子节目单;
所述超媒体制作模块选取标注对象及其对应的媒体信息,完成媒体标注并制作子视频,针对超媒体中的主视频,进行分割处理,提取其中的关键帧或者视频片断,通过视频检索技术,定位到所述标注对象所在帧信息,审核媒体信息,最后将所述超媒体的信息记录到超媒体数据库;
所述内容管理模块根据所述超媒体制作模块中生成的所有子媒体的信息,所对应的帧信息,标注的对象信息,把这样的信息串接起来,打成一个包;
所述媒体资产管理模块将所述超媒体注入到内容分发网络中的视频服务器中;
所述视频服务器返回所述超媒体文件的播放索引标识,并且将所述超媒体信息传送给内容管理模块;
所述电子节目单根据所述超媒体信息形成相应的超媒体展示界面。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超媒体的制作和发布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内容管理模块包括中央内容管理模块和驻地内容管理模块,所述超媒体制作模块将所述超媒体信息发送至所述驻地内容管理模块。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超媒体的制作和发布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标注对象为任一物品、人物或场景。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超媒体的制作和发布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视频标注包括制作对应所述标注对象的视频、音频、文本、URL链接、评论、微博、网页。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超媒体的制作和发布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审核媒体信息包括通过手工的方式完成检索或者直接退出终止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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