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创建用户界面对象和基于触摸显示屏的操作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210497168.9 | 申请日: | 2012-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1954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03 |
发明(设计)人: | 刘宇翔;牛坤;刘新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84 | 分类号: | G06F3/0484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黄志华 |
地址: | 100102 北京市朝阳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创建 用户界面 对象 基于 触摸 显示屏 操作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无线通信领域,尤其涉及创建用户界面对象和基于触摸显示屏的操作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移动终端的智能技术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其中,移动终端的操作模式已由传统的物理键盘操作模式向触摸显示屏操作模式转变。所述触摸显示屏操作模式是一种在移动终端的触摸显示屏内,操作者通过对触摸显示屏内的用户界面对象进行触碰,进而达到操作移动终端中各应用程序的方式。
在利用传统的物理键盘操作手机终端的模式中,有一种操作方式是“一键操作”方式。所述“一键操作”是指定物理键盘中的一个数字键作为某个电话号码的快捷键,在需要呼叫该电话号码时,长时间按住该数字键时实现自动拨号。例如:将移动终端的物理键盘中的数字键“2”设置为某号码的快捷键,长时间按住数字键“2”时,即可实现自动拨号。
上述利用物理键盘实现的“一键操作”,虽然能够达到快速、简捷操作的目的,但一个数字键只能作为一个电话号码的快捷键,由于数字键的数量有限,只能为有限个电话号码建立快捷键。
在一个数字键上也难以绑定针对同一电话号码的多个操作,例如:不能同时建立一个数字键与一个电话号码对应的呼叫操作及短消息发送操作之间的对应关系。这样使得通过物理键盘设置的快速操作类型有限,对于一个电话号码的多种操作功能将占用多个数字键,同样将受到物理键个数的限制。
为了在使用触摸显示屏的终端中实现“一键操作”这一功能,在触摸显示屏中设置了“拨号”软件,利用该软件设置某一个数字为某一个电话号码的快捷键。例如:用户打开“拨号”软件,在“拨号”界面上长按数字“2”,实现自动拨号。“拨号”软件中的数字个数也是有限的,同样只能为有限个电话号码建立快捷键。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创建用户界面对象的方法和装置、及基于触摸显示屏的操作方法和装置,能够为任意多的指定对象建立执行指定操作的快捷方式,通过在触摸显示屏上触摸上述快捷方式,能够简便的实现快速操作。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创建用户界面对象的方法,包括:
获取用户输入的指定对象;
确定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指定操作的应用程序;
在触摸显示屏的界面上创建用户界面对象,所述用户界面对象对应于所述指定对象与所述应用程序的关联关系。
较优的,确定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指定操作的应用程序,包括:
向用户提供可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不同指定操作的至少一个应用程序;
确定用户选择出的至少一个应用程序。
较优的,所述指定对象为电话号码,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指定操作的应用程序为拨号程序;
或者,所述指定对象为电话号码,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指定操作的应用程序为短消息发送程序;
或者,所述指定对象为电子邮件地址,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指定操作的应用程序为邮件发送程序;
或者,所述指定对象为即时通讯号码,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指定操作的应用程序为即时通讯程序;
或者,所述指定对象为网页链接,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指定操作的应用程序为浏览器;
或者,所述指定对象为电子图书文件,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指定操作的应用程序为阅读程序。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触摸显示屏的操作方法,包括:
检测触摸显示屏上的触摸操作;
确定所述触摸操作针对的用户界面对象;
如果所述触摸操作针对的用户界面对象对应于指定对象与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指定操作的应用程序的关联关系,启动所述应用程序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所述指定操作。
较优的,所述启动所述应用程序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所述指定操作,包括:
向用户提供所述关联关系中的两个以上应用程序,其中每个应用程序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一种指定操作;
启动用户选择的应用程序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指定操作。
较优的,所述指定对象为电话号码,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指定操作的应用程序为拨号程序;
或者,所述指定对象为电话号码,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指定操作的应用程序为短消息发送程序;
或者,所述指定对象为电子邮件地址,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指定操作的应用程序为邮件发送程序;
或者,所述指定对象为即时通讯号码,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指定操作的应用程序为即时通讯程序;
或者,所述指定对象为网页链接,对所述指定对象执行指定操作的应用程序为浏览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497168.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