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计费方法、服务器、移动终端以及计费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10523959.4 | 申请日: | 2012-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679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24 |
发明(设计)人: | 李振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24 | 分类号: | H04W4/24;H04W12/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朱雅男 |
地址: | 51812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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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计费 方法 服务器 移动 终端 以及 系统 | ||
1.一种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所述第一标识包括移动终端使用业务时表征自身身份的标识,所述第二标识包括服务器对所述移动终端计费时使用的标识;
根据所述第一标识和所述第二标识确定能否给予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权限;
若能够给予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权限,则根据所述第二标识计算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费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标识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介质访问控制层MAC地址,所述第二标识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国际移动设备身份码IMEI和/或国际移动用户识别码IMSI,所述接收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具体包括:
接收所述移动终端请求所述业务时发送的认证信息,所述认证信息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所述第一标识和所述第二标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第一标识和所述第二标识确定能否给予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权限,具体包括:
检测是否存在一组预先存储的绑定信息与所述认证信息吻合;
若检测到存在一组绑定信息与所述认证信息吻合,则给予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权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是否存在一组预先存储的绑定信息与所述认证信息吻合之后,还包括:
若检测到存在一组绑定信息中的第二标识与所述认证信息中的第二标识吻合,但所述绑定信息中的第一标识与所述认证信息中的第一标识不吻合,则不给予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权限;
若检测到不存在任一组绑定信息中的第二标识与所述认证信息中的第二标识吻合,则将所述认证信息作为一组新的绑定信息进行存储,并且给予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权限。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所述移动终端请求所述业务时发送的认证信息,所述认证信息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所述第一标识和所述第二标识之前,还包括:
预先存储至少一组绑定信息,所述绑定信息包括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
相应的,所述根据所述第一标识和所述第二标识确定能否给予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权限,包括:
检测是否存在一组预先存储的绑定信息与所述认证信息吻合;
如果存在,则给予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权限;
如果不存在,则不给予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权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标识包括移动终端的MAC地址,所述第二标识包括与所述移动终端的MAC地址绑定的预定移动终端的IMEI和/或IMSI,所述接收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之前,还包括:
预先存储至少一组绑定信息,所述绑定信息包括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
所述接收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包括:
接收所述移动终端请求所述业务时发送的第一请求信息,所述第一请求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标识;
在所述绑定信息中查询与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标识绑定的第二标识;
相应的,所述根据所述第一标识和所述第二标识确定能否给予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权限,包括:
发送第二请求信息至所述第二标识对应的所述预定移动终端;
接收所述预定移动终端根据所述第二请求信息判断后发送的反馈信息;
若所述反馈信息为确认信息,则给予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权限。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第一标识和所述第二标识确定能否给予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权限之前,还包括:
检测正在使用所述业务的其他移动终端的第一标识与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标识是否相同;
如果相同,则不给予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权限;
如果不相同,则执行所述根据所述第一标识和所述第二标识确定能否给予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权限的步骤。
8.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则根据所述第二标识计算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费用之前,还包括:
发送第三请求信息至中间节点,使得所述中间节点根据所述第三请求信息控制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速率,所述移动终端包括允许所述移动终端使用所述业务的最大使用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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