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台灯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29087.2 | 申请日: | 2012-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800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0 |
发明(设计)人: | 马俊燕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俊燕 |
主分类号: | F21S6/00 | 分类号: | F21S6/00;F21V33/00 |
代理公司: |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杨琪 |
地址: | 250031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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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台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台灯。
背景技术
一般来说,通常使用的台灯除了照明功能以外,不具有其他的功能性。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台灯。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台灯,包括灯泡、灯罩、杆体和底座,所述灯罩设置在杆体的顶部,所述杆体的底端连接底座,所述杆体面对人的一侧设置有镜子,所述底座上镶嵌有电子表,所述电子表与光能发电装置连接。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台灯的杆体上设有镜子,学习或者工作累了的时候可以照镜子整理一下仪容;而且,底座上设有电子表,电子表和光能发电装置连接,打开台灯时光能发电装置就能发电并用为电子表的储电设备充电,节能环保,安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其中1.灯泡,2.灯罩,3.杆体,4.底座,5.镜子,6.电子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的阐述,应该说明的是,下述说明仅是为了解释本发明,并不对其内容进行限定。
一种台灯,包括灯泡1、灯罩2、杆体3和底座4,所述灯罩2设置在杆体3的顶部,所述杆体3的底端连接底座4,所述杆体3面对人的一侧设置有镜子5,所述底座4上镶嵌有电子表6,所述电子表6与光能发电装置连接。
上述虽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但并非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做出的各种修改或变形仍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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